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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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预算2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局2019年未涉及因公出国事宜,故无该项预算);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20.2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因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于上年有所提高,故同比上年经费有所增加。
二、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