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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912-163885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8-16 17:34
名 称: 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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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1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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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汪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想进入养老机构给予适当补助》的建议,区民政局对汪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盘龙区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盘龙区辖区面积886.93平方公里,辖12个街道,共有71个社区和32个村委会。截止2018年12月,全区户籍人口57.09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25765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2.03%, 100岁以上人口25人。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200余人。


二、 当前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生活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城镇失能、半失,特困老年人能生活条件相对好些,大部分老人靠退休金。而农村失能、半失,特困老年人收入来源少,经济非常拮据,生活条件相对较差,他们的生活简陋。

(二)身体健康状况堪忧。在农村失能、半失,特困老年人中虽然大部分老人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因报销比例很低,到医院看病,费用又昂贵,老人通常都是小病忍,大病拖,更多老人怕给儿女添负担,每次病痛发作,吃一些廉价的止痛药,隐瞒自己病情不说,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儿女找麻烦。

(三)生活孤独情感空虚。失能、半失,特困老年人都存在生活方式单调的问题。不管是城市老人或农村老人,他们最怕的是孤独,空虚感是他们常有的情绪,他们生活在“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状态下,工作中发现,大部分老年人存在心情抑郁、惆怅孤寂、行为退缩现象。

(四)安全问题存在隐患。由于失能、半失,特困老年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极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对象。使得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稳定受到一定影响。

三、 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主导,健全机制

近年来,盘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把养老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布局总体规划,列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开展养老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2017年,区委、区政府把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城市品质提升“十大工程”和现代服务业发展“1281”工程,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健康养老2017年实施方案》、《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三年行动计划》、《盘龙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推进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确保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实际工作中,盘龙区属各单位、街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瞄准特殊老年群体迫切需要的助餐、照护服务需求,从既受老年人欢迎又管用的服务项目出发,采取多种办法,通过多方努力,盘活闲置资源解决养老服务场地问题,以建设涉农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为阵地,以开办“社区老年人爱心食堂”、“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实施“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年希望工程为补充,为老年人提供了以生活照料、就餐送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信息咨询等为内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促进盘龙区养老工作发展。

(二)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

2009年,盘龙区率先在全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社区、街道核定、区民政局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社会中介机构(盘龙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的方式,推行以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健康照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近年来为盘龙区的特困老人、孤寡老人、失能·半失能、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老年人提供服务6652人次,资金支出400余万元。同时做好“春节”、“老年节”走访。2018年全区困难、特困、独居、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百岁老人1018人,发放慰问金共支出经费26.77万元。

(三)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高龄老人福利政策,盘龙区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补助经费的通知》文件,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报高龄保健补贴信息进行审核,定期将辖区内高龄老年人信息录入《云南省老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基础信息档案。及时办理申领、注销等手续,实行动态管理。2018年全区推行社会化发放。按照80—89周岁60元/月,90—99周岁的为120元/月标准。盘龙区2018年共发放高龄保健补助17152人,发放金额为1345.272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25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全年发放金额15万元。2019年上半年共发放高龄保健补助18263名,发放金额为712.96万元。

(四)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及提升改造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中,盘龙区通过在水源保护区的滇源、阿子营、松华街道通过盘活村集体闲置土地“化零为整”、闲置砖厂、闲置校舍的方式,满足农村留守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截止2018年12月,全区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其中城市社区4个,农村社区公建9个,总建筑面积12808平方米,共有床位数170张。

同时,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在区政府指导下,联盟街道、龙泉街道盘江社区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颐春集团、云投集团大健康事业部参与金江、盘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为辖区60岁以上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爱心就餐、上门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保基本、兜底线”作用。

(五)开展“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从“GPS助老服务”到“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

2016年,昆明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为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首批改革试点地区。盘龙区在改革试点中重点承担了建立“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任务。2017年,区政府整合720多平方米的国有资产办公楼,建设盘龙区健康养老信息化服务中心,从盘龙区已有的“GPS助老信息服务”升级改造到能为老年人提供“互联网+养老”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2018年,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区级自筹的方式投入560多万元,建设盘龙区健康养老信息化服务中心。“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从2018年12月份启动运营以来,开通63824111服务热线,为盘龙区城市街道(社区)、60岁以上老年群体提供24小时健康管理、专业养老护理服务、家政服务、就医绿色通道服务、智能穿戴养老健康服务、生活服务、心理疏导、日间看护服务、营养配餐、康复理疗服务、文化娱乐、代缴代购等方便、快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并通过与云南云投康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进行线下提供面对面服务的方式,为广大居家老人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优质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了社区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要。通过半年的推广运营,服务系统已搜集盘龙辖区12万余人的基础数据,已为1500多名老人办理发放了居家养老服务数据卡,签约服务商70多家,同时为辖区60岁以上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爱心就餐、上门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盘龙区健康养老信息化示范服务中心免费服务老年人5000余人次。

(六)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截止2018年12月,全区共有养老机构8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个(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滇源街道养老院、阿子营街道养老院),民办养老机构5个,医养结合康复医院2个(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昆明润德医疗.北大医院、云南省地矿疗养院),总床位1832张(包含医养结合床位460张)。按照《昆明市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4﹞53号)文件精神,2017年核发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资金52万元,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34.92万余元,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按照《实施幸福盘龙加快发展健康养老2017年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入住满6个月以上并经年检合格的,床位运营补助,由每张每月50元提高到每张每月100元。2018年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83.76万余元。

(七)社区老年人“爱心食堂”建设

为缓解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工作思路,在社区(村)设立老年人“爱心食堂”。解决了社区孤老、空巢、低保、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有就餐需求老年人的就餐问题,2018年社区老年人爱心食堂投入补助经费39.7万元。

(八)实施“爱心助老志愿者”活动

工作开展过程中,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采用社会公开招募和组织招募相结合的办法招募志愿者,逐步形成由长期志愿者和短期志愿者、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和非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多层次队伍结构。按照“就近结对、帮扶有力”的原则,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注册志愿者骨干队伍,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等带头加入志愿者队伍,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和指导机构,整合各类志愿者队伍,促使志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同时,对招募的志愿者根据志愿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实行分层施教,重点对职业道德教育、普及志愿理念和相关专业技能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文明志愿服务水平,2018年年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了北京路党建示范走廊“关爱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共组织志愿者200余人次,服务空巢老人400人次。

汪琴代表提出的在加大对高龄老年人居家服务补助的同时,重视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进入养老机构给予适当补助支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意义重大。盘龙区从2017开展“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的老年希望工程试点项目工作以来,坚持“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由区民政局领导,区老龄办具体负责,区老促会、区残联配合,紧紧依托街道办事处,发动社区参与。在走访调查、摸清底数,核准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前提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盘龙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关爱贫困失能老人的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质量有政府职能部门、受益老人及其家属评估。目前,已经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多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规范运作,服务良好,惠及民生”的行之有效工作机制。截至2019年6月在主城区8个街道,涉农街道的双龙、滇源街道对166名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支付服务费64万元。使部分特困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得到解决。

由于辖区内部分中低收入老年人需要入住养老院,存在供需矛盾,参照沿海发达地区的做法,政府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给予每月100元的困难补助。下一步民政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议向沿海发达地区学习,扩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日托服务、爱心就餐、上门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力度,满足部分特困老年人的晚年养老需求。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

感谢汪琴代表对盘龙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的建议将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此建议于7月16日下午,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与汪琴代表进行了面商,汪代表表示“满意”。

联系人:殷兆国    联系电话:63810189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