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摘要
一、 部门概况
盘龙区统计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82年成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由统计局机关和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区普查中心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区地方统计调查队、区统计执法大队系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组成。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及省、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
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 2018年收入年初预算为9682224.00元,年内调增预算数380748.20元,调增原因增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全年实际收入为10122072.2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与2017年相比,增幅15.43%,增幅原因为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利息收入5764.11元,已全部上缴区地税局。
2、 2018年度支出总计10122072.20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绝对值为1353049.02元,增幅15.43%,增幅原因为2018年职工增加工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728100.00元,占总支出的56.59%;项目支出4393972.20元,占总支出的43.41%。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2018年区统计局认真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以及服务业、劳动工资、文化产业、科技、小微企业、综合核算等相关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按时、按质向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经济指标数据和分析;完成了盘龙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统计局安排布置的各种临时性工作和各项调查任务。
2018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做到精打细算,杜绝浪费,为区委、区政府完善和调整发展思路,制定和完善发展战略,合理调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资料,做好统计服务,努力为各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需要做好服务。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1、 经验
2018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盘龙区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盘龙区统计局规章制度》,及时检查、追踪预算执行情况,掌握、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2018年全局基本支出按年初计划按时推进,实现了业务管理和财务系统一体化连接,提高预算效率和准确度;项目支出由于年初预算估计不足,截止到2018年11月底,项目经费结余全部退回财政。
2、 存在的问题
(1)做不到精确测算
由于统计专项工作开展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如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工作开展多在三季度前后进行,所以,导致工作经费不能随进度开支,造成经费支出与时间进度不匹配。
由于经费预算一般是在2017年的十月份左右,但工作是在2018年才开展,加上对调查对象的数量属于预判,不能精确,在经费的预算上做不到精确测算,所以经费会有部分节余。
(2)资金使用受限制
由于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有关财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普查、调查工作经费在使用中受到限制,结果出现了工作确实需要,资金也充裕,但是不能开支的被动局面。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各项经费进行跟进,特别对下拨到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经费,定时查看经费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
区统计局会及时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对接,将经费支出存在困难及时向区财政局相关科室报告,并根据区财政局的工作要求,以及根据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整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成立于1982年,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2人,有6个内设科室。下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昆明市盘龙区普查中心,核定编制2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即昆明市盘龙区地方统计调查队、昆明市盘龙区统计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3人)。共计核定行政及事业编制45名,2018年末有在职人员32人(2017年末35人,2018年内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主要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劳动工资、文化产业、科技、小微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综合核算等工作;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新型服务业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住户粮油调查、企业景气调查、居民消费品价格调查、劳动力技能状况和技能需求调查、居民出行调查等;组织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如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对经济发展进行预警监测,为区委、区政府完善和调整发展思路,制定和完善发展战略,合理调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资料,为全区各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需要提供统计数据服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各项稳增长任务的巨大压力,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众志成城,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如期完成了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统计、核算和分析研判工作,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GDP)705.66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1亿元,同比增长1.5%;第二产业增加值212.7亿元,同比增长24.3%;第三产业增加值487.86亿元,同比增长5.1%。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0.72:30.14:69.14。
工业增加值125.22亿元,同比增长29.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5%。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53.62亿元,同比下降22.3%。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258.03亿元,同比下降26.4%,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2.97%;非房地产开发投资95.59亿元,同比下降8.2%,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7.0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4.52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4.37亿元,同比增长5.6%。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75元,同比增长 8.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98元,同比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28:1下降为2.27:1(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
(四)部门管理制度
2018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协调保障。通过第三方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初步拟定了《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对预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盘龙区统计局2018年度预算支出总计101.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72.81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48.67%;项目支出预算476.6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51.33%。全部用于盘龙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工资支出及全区统计工作。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为满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由市统计局统一采购联想PDA 280台,价值343000元。我局采取询价采购的方式新购置了惠普台式计算机1台,价值5300元;惠普双面彩色打印机一台,价值3850元;惠普400G4MT台式计算机4台,价值21200元;惠普440G5 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6500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末固定资产资产1406509元,与去年相比增加394350元,增幅38.96%。增幅原因为:
1、 年内新购置397850元
新购置了联想PDA 280台,价值343000元;新购置了惠普台式计算机1台,价值5300元;新购置了惠普双面彩色打印机一台3850元,新购置了惠普400G4MT台式计算机4台,价值21200元,新购置了惠普440G5 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6500元。
2、 年内上级部门拨入14500元
省统计局拨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联想台式计算机1台,价值5900元;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8600元。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一是对数据资料进行试算分析,找准优势,找出劣势,积极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报告。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统计内部各专业的联系,坚持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统计系统预警作用,做好数据的监测、分析和研究,变事后统计为事前预警。努力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动向与趋势,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盘龙区在全省县域经济争先进位中做出积极贡献,认真完成常规统计工作。
二是组织完成GDP核算、农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劳动工资、文化产业、科技、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年报和定期报表及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其它专项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是增强统计工作全流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各项统计工作规则得到有效执行;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街道统计人员、社区统计专干、企业统计员、调查户等的业务培训;二要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三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四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五要进一步完善主要统计数据评估办法,提高数据的匹配性、科学性、完善性和可信度;六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推动联合执法,做到信息共享。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2018年为经济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前期摸底,调查个体户数32740户,法人和产业户数28795户。2019年全面开展经济普查工作,2020年为整个项目的收尾阶段。
社区统计调查工作经费项目: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26期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加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方式,每个社区按照每年4万元的标准安排经费,所需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今后每年年末随社区数量变化作相应调整”精神,建议:安排盘龙区第一批72个社区统计调查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今后每年年末随社区数量变化作相应调整。确保数据质量。
区域统计调查经费项目:高质量完成2018年各专业定期报表和常规抽样调查任务,做好2017年统计年报工作,按时拨付统计站工作经费及临时工工资,按时拨付统计站人员工作补贴。
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项目:高质量完成2019年城乡一体化住户工作,完成170户住户日常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撰写相关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三)评价依据
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各种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三是合理利用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及重点费用的正常开支。
2.主要绩效
做好各专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做好2018年统计年报工作,并对年报数据进行及时跟进,审核、验收、分析。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统计基层力量难以稳定保障。认真梳理企业出库及入库情况,对辖区各专业企业经营情况及动向进一步了解。不断规范各专业统计“双基”资料、统计台账。加大项目跟踪监测力度,做好、做细企业巡查走访工作。强化统计分析及预警与监测。各专业人员不断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统计数据的敏锐性,加强对数据背后所反映的现象的分析,使我们的统计分析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具体绩效分析
见附表
五、 主要经验做法
2018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盘龙区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盘龙区统计局规章制度》,及时检查、追踪预算执行情况,掌握、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2018年全局基本支出按年初计划按时推进,实现了业务管理和财务系统一体化连接,提高预算效率和准确度。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做不到精确测算
由于统计专项工作开展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如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工作开展多在三季度前后进行,所以,导致工作经费不能随进度开支,造成经费支出与时间进度不匹配。
由于经费预算一般是在每年的十月份左右,但工作是在次年才开展,加上对调查对象的数量属于预判,不能精确,在经费的预算上做不到精确测算,所以经费会有部分节余或不足。
(二)资金使用受限制
由于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有关财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普查、调查工作经费在使用中受到限制,结果出现了工作确实需要,资金也充裕,但是不能开支的被动局面。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各项经费进行跟进,特别对下拨到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经费,定时查看经费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
区统计局会及时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对接,将经费支出存在困难及时向区财政局相关科室报告,并根据区财政局的工作要求,以及根据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整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