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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909-15283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9-24 15:34
名 称: 盘龙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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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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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委政法委2018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4月


目录

  摘要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固定资产情况

二、绩效目标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二)评价目的

(三)评价依据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具体绩效分析

五、主要经验做法

六、存在的问题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盘龙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政办通〔2014〕39号)、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绩效自评。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盘龙区委政法委是合署办公部门,由区委政法委、区综治维稳委、区610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禁毒办,区依法治区办合署办公,设有政法办、综治办、禁毒办、维稳办、护路办、610办、政治处、执法监督室、依法治区办。

现有行政编16人,行政工勤编1人,共计17个编,实有23人。

(二)部门职能。

盘龙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下属的一个部门,职能是在党委领导下对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监督、协调作用。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2018年省、市、区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无重大群体性上访和不稳定事件发生,全面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增强。

(四)部门管理制度。

年度内出台实施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盘政法[2018]2号,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正在建立中。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预算资金来源由区级财政全额拨款,2018年部门总收入1172.13万元,部门总支出1172.13万元,项目完成比例100%,资金支付比例100%,实现收支平衡。财政拨款资金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等项目工作。

注:部分涉密工作在此不作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2018年政府采购资金81.9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7.74万元,第三方服务采购54.17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11.2万元,年初固定资产原值80.64万元,报废减少一批原值为9.05万元的固定资产。

其余全部固定资产正常使用中。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一手抓、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扎实推动平安盘龙、法治盘龙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切实履行组织督导协调职能职责。

2.深化综治工作的落实,深化平安盘龙建设。

3.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守护公平正义,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5.加强新形势政法队伍建设。

注:部分涉密工作在此不作说明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认真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依据《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采取单位自行组织人员,未委托第三方评价方式进行,时间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5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严格依照预算资金收支完成了2018年度政法委各项工作,达成各项任务指标。

2、主要绩效。

(1、)勇于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立足民生,聚焦重点任务抓落实,深化平安盘龙建设。

(3、)加大统筹,坚持整体推进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强化依法执政。

(4、)加强考核,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

(5、)守护公平正义,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尤其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6、)坚定信仰,坚持从严从实抓落实,加强新形势政法队伍建设。

(7、)迎接挑战,以目标为导向抓落实,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

(二)具体绩效分析。

产出目标:

1、     质量指标:达到省、市、区工作考核要求

达到质量指标

2、     时效指标:按省、市、区要求年内完成

按时在年度内完成

3、     成本指标:控制在2018年年初预算及追加数额内开支

预算内完成开支

效益目标:

1、社会效益: 确保全区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幸福感增强

实现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测评

测评达标

五、主要经验做法

构建“预算绩效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进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和事后评价,将紧密围绕项目绩效管理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无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监控及评估,实现各项目工作更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