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纪委区监委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巡察工作)
目 录
摘要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二)项目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内容
(四)项目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六)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的目的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绩效分析
四、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盘龙区纪委区监委项目支出绩效
自 评 报 告
根据《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盘财〔2019〕10号)的工作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3月10日—15日对2018年度的巡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区委实行巡察制度,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对区委管理的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坚持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项目立项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昆明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的通知》、《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印发〈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内容
区委巡察组主要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巡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
(四)项目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
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监察各项工作中,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3件4人;收到市纪委转办件104件,问责39人(其中通报23人、诫勉16人),提醒谈话64人;扎实开展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对16个区属机关和2个区属国家企业开展第五、六、七轮巡察,向相关党(工)委(党组)反馈问题179个、移交问题线索25条 。已完成的六轮巡察共立案16件、移交司法机关7人。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巡察工作的领导,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向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副部长和区委巡察办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负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全区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六)项目绩效目标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坚持把加强基层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积极筹备,稳步推进,探索建立基层巡察工作制度,力度逐步形成符合上级精神、具有地方特色、务实高效的巡察工作机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的目的和依据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区纪委区监委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分级分类则要求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绩效相关则要求支出与其产出之间有紧密相关关系;然后,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3月10日—15日,区纪委区监委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巡察工作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项目支出后实际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以及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情况进行分析。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从绩效指标分析中发现在投入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产出中存在一些局限性。项目组织管理虽针对巡察工作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以及流程,但相关制度不够具体和完善。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区纪委区监委仍需进一步抓好巡察工作经费支出进度的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盘龙区巡察工作,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绩效分析
1、经济性分析
区纪委区监委2018年巡察工作经费财政预算拨款600000.00元,实际支出6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我区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对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等18个单位进行了政治巡察。巡察工作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巡察工作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巡察工作人员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巡察电话费等相关支出。
2、效率性分析
区纪委区监委在满足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前提下,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细化为9个方面42条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31项问题和昆明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95项整改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对全区59家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对2018年新提拔和平职交流的114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治从政情况进行审查。组建16个巡察组,对15家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开展个别谈话287人(次),延伸巡察28个,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06件,立行立改8件,发现问题40个,发现问题线索38件,对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已按要求进行处置。建起500米廉政文化长廊、14个廉政文化宣传点位,完善“盘龙清风”微信公从号,共推送信息296期896条。共受理录入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群众诉求3247件,办结3247件,满意3149件,满意率达97%。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158件,共处置问题线索172件,其中谈话函询171件,了结124件,立案48件,处分57人,其中党纪处分55人,政纪处分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8人,其他人员38人。
3、有效性分析
财政预算资金使用,保障了区委巡察办对区委、市纪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和落实。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巡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情况。
4、可持续性分析
财政预算资金的投入,将持续保障和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的短板,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和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通道,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营造盘龙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四、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8年以来,我区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对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等18个单位进行了政治体检。巡察工作坚持以“个从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强化巡察监督,将意识形成责任制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机构改革以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纳入巡察内容。巡察工作结合盘龙虽在主城区,但管辖水源保护区,脱贫攻坚任务重、建档立卡户多的实际情况,将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纳入每轮巡察工作重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二是巡察氛围不够浓厚。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坚决落实政治巡察主体责任;三是坚持“两个维护”,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开展;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巡察质量;五是结合“双查一评”方式,强化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