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1912-163888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10 17:39
名 称: 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0 17:39
字号:[ ]


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马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盘龙区社区居民共商共治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历年来,盘龙区都高度重视社区居民共商共治工作,从2013年起,就实践探索社区“五级治理”工作模式,经过几年来的积累,我区社区治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态势,取得了显著效果,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具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统筹,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建设组织体系

一是建立起社会建设组织机构。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区委机构改革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盘办通〔2019〕36号文件)规定,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工委(区民政局),专门负责统筹推进社会建设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拟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及相关会议制度,议事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三是高位统筹推进社会建设工作。目前,已于5月由区委副书记召集,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6月由区委书记召集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7月4日,召开了全区社会建设工作大会,对近期需开展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夯实基础,在纵向上延伸治理触角、深化“五级治理”。以强化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促进社会和谐、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构建“五级治理”体系,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神经末梢”。一是拓展治理纵深。在原区、街道、社区三级治理基础上,延伸设立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充分发挥其“宣传员、信息员、巡逻员、调解员、办事员”“五员”作用,构建了“区一街道一社区一居民(庭院)小组一楼栋”管理服务体系。目前全区103个社区(村)共设置小组长674人、楼栋长1160人。二是推动问题解决。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社区治理理事会”,吸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等为成员,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重大问题解决机制,实现治理全覆盖、对象全方位、过程全参与,以“小社区”撬动“大治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目前各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共收集需解决的问题42027件,已化解41429件,化解率达98.6%。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社区“五级治理理事会”工作机制》《社区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管理办法》《居民代表提案制度》等机制,认真落实《社区(村)小微权力清单》,完善《社区文明公约》,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居民对社区自治的满意度达97.4%。四是健全民主协商机制。鼓励居民群众参与决策,涌现出社区论坛、民情恳谈等新的自治方式,创新了社区QQ群、社区报、社区论坛、微信平台等协商渠道,开展了“邻居有话对我说”、“幸福圆桌会”等活动,搭建起“居民议事厅”、“阳光议事厅”等自治平台。

(三)强化队伍,人员激励机制得到不断完善

创新开展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积分制管理和职级核定工作,根据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学历、职称、年度考核等情况,分等级按每月4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绩效奖励,鼓励创先争优、多劳多得,让其“有干头、有奔头、有劲头”。城市街道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由财政承担待遇经费社区干部的补贴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600元。涉农街道社区(村)干部补贴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0元。有效提升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改革创新,特色品牌得到充分涌现

制定了《盘龙区社区治理创新项目评审办法》,定期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对创新项目进行复核,重点复核社区治理创新项目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工作机制是否得到完善、提升,群众满意度是否不断提高。在第一届评审中,盘龙区评审出社区党建类、综合治理类、社区自治及民生服务类创新项目20个,其中示范项目10个,典型项目10个。如:联盟街道“邻里参与+阳光议事”促议互融、东华街道田园路社区“帮”出和谐 “格”出快乐“议”出幸福、拓东街道状元楼社区“邻里温馨之家”、 鼓楼街道交三桥社区创新“院落协商制”助推大东新村居民自治、茨坝街道黑龙潭社区 “以引代管”治理创新等鼓励开展社区平等对话,营造驻区单位和不同类型居民民主协商、有序表达的社会氛围和社区场地,有利于引导社区多元主体有序参与社区自治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多元主体治理能力。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盘龙区在社区共商共治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也创新了一些特色亮点,但也存在民主协商作用发挥不到位、居民的参与度不高、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根据建议中提到的当前社区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盘龙区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建设组织体系

2019年,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区重点对社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制进行了强化,因此,将着力建机制、强基础、搭平台、抓示范,通过理顺全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统一领导、运转顺畅、高效协同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区委成立了由孙杰书记任组长的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新组建成立了区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的工作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社区建设及社区组织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社会治理领域党的建设

一是坚持党组织对社会建设的政治引领。强化党建带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动员、组织活动、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的引领作用。强化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党组织与工青妇组织的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进一步优化党委统筹、组织联建、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阵地联用、保障联享、成效联考的党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党建带新社会阶层建设。以“两新”组织党建规范提升工程为依托,组织动员新经济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带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

二是完善服务群众响应机制。要适应基层治理新特点和新规律,探索党建引领新路径,推动党建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全面开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完善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增强各级党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能力,适时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

三是要突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作用。要依托社区“五级治理”,积极推进在社区网格成立党支部,以楼栋为单位成立党小组,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社区全覆盖。社区党组织的工作中心要转移到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要引导党员在服务群众和尽职履责上亮身份、显作为,带动群众参与社会建设。

(三)探索建立社会建设政策体系

一是探索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今年,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和出台一批社会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措施,为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奠定坚实的基础。各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的办法、措施、机制、模式,积极在社区运行机制、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平安建设等方面开展探索实践。

二是建立社会动员工作机制。要利用现有组织体系,建立多层次、多类别的社会动员机制。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统一战线,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维稳防控等公共事务管理工作。探索老旧小组“微改造”工作,突出群众自发参与决策和管理。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培养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居民代表、楼栋长、退休干部等为骨干的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元纠纷调解服务体系,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三是巩固社会治理创新项目。2017年,区委、区政府制定了《盘龙区社区治理创新项目评审办法》,开展了第一批社区治理创新项目的评审工作,相关街道、社区要再接再厉,巩固创新成果,对创新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考察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工作机制是否得到完善、群众满意度是否不断提升。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各街道要打造更多特色、形成更多亮点,再创佳绩。

(四)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惠民,确保全区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幸福安康,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根本目的。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权益保障、教育、医疗等问题,多办民生实事、多解百姓难事,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共享社会治理成果。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机制,做好解决群众诉求“四级联动”工作,积极探索推广老王调解室、“三官一律师”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效。

二是要全面压实社会建设工作责任。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合力攻坚。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认真做好全区社会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发展规划、指挥调度以及其他重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整体推进全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协同,做到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推动全区社会建设工作扭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同唱“一台戏”,不断增强社会建设效能。各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想方设法扩大公众参与,促进党委、政府与市民的双向沟通,提高社会建设的广泛性、渗透性和互动性,形成社会建设各方参与、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五)积极开展社会建设试点创建

一是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按照市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全区8个城市街道的60个社区(含9个村改居社区)分三个阶段,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2019年完成试点建设13个,推荐上报市级示范命名4个。各街道结合实际,要制定本街道的创建工作计划,确保稳步推进。

二是开展“一街道一精品、一社区一特色”工作。按照“特色鲜明、区域领先、成效显著、居民满意”的要求,着力打造街道、社区精品特色。8个城市街道每个街道自选主题完成一项社会治理精品亮点;各街道自行安排社区亮点特色任务的分配,第一批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40%,第二批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30%,第三批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30%,总体完成100%建设目标任务。2019年完成第一批24个社区的特色亮点打造任务。

三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4个涉农街道43个社区(村),要重点围绕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分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各街道第一批完成建设试点任务的20%;第二批完成建设试点任务的40%,总体完成60%;第三批完成创建任务的40%,总体完成100%创建目标任务。2019年完成第一批建设试点任务。

(六)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创新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延伸治理范围,拓展治理领域,提升治理质量。

一是创新“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将出台《昆明市盘龙区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将建立区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引进专业第三方运营机构运作,向初创期及筹建期的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培训、联合办公场地设备支持、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管、社工监管、项目评估、注册指导和咨询等服务,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成功做法,加快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将建立区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为重点,不断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确保社会工作人才总量不断增长。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积分管理和职级核定制度和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立足社区、植根一线、提供专业服务的作用。

(七)全面夯实社会治理工作保障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全区社会治理基本现状、问题和诉求,为理顺工作体系、精准施策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强化理论研讨和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知识讲座、业务培训、学习省外社会治理先进经验等措施,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区专业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结合“数字盘龙”和政务服务建设,在全区范围内以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建设统一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跨部门业务协同,即: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凡涉及居民需求的服务性行政事务,窗口工作人员不分部门,实行“一口受理”。不断健全城市管理网格化考核机制,构建“网格化指挥平台综合监督体系”,新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 模块,根据“一哨一考”的原则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四是加强社会治理领域宣传工作。由宣传部门牵头,各街道、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注重实施项目与宣传政策相结合,重点宣传党建引领、服务提升、改革创新、共建共享等内容。采取论坛研讨、视频展播、主题活动、户外宣传等形式,彰显创新经验和突出成效,提升市民知晓率、参与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马佳代表对社会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12日,区民政局与马代表在北京路481号427办公室进行了面商,马代表表示:“1.对民政局对此建议的答复及面商均满意。2.建议区政府在转办建议时加强各部门间协同办理”。

联系人:罗蜀容    联系电话:65629075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