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四、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的法律、法规、法令。
2、负责盘龙辖区城市道路、桥梁 、地下通道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
3、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负责辖区内占道开挖、占道围栏的审核、审批工作,依法对损坏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辖区城市道路的大中修工程;编制年度维修养护工作计划和归口统计工作;积极做好涉及群众“行路难”问题、“12345”市政府热线提出的问题,以及人大、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的处理工作、上报工作。
5、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全处职工共同努力下保证了辖区内道路、桥梁的完好,破损井盖及时更换,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了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昆明市盘龙区的道路桥梁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0人。事业编制220人,事业人员112人。
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均为生产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8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合计367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5.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8年度支出合计367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6.8万元,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1388.63万元,占总支出的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96%,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创文明城市维修养护经费有一定的增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资产总额472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5.65万元,固定资产1723.2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29 | 3005.66 | 1074.88 | 540.1 | 276.26 | 0.3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万元。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2018整体绩效自评
四、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不涉及专用名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