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000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我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规划、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性相关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定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缺陷人口出生数量。
9、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研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以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领导、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建、群团以及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13、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计生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拟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6、拟定全区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7、承担国家、省、市、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
18、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直属单位。
19、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年初市级下达年度固定资产任务目标4亿元,截止12月,基本完成指标任务数。
2、上级下达指标完成情况
(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全区共出生4733人,死亡196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43‰。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
(2.68‰)以内
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9‰。
(3)推进献血工作稳步开展(激励指标)
无偿献血工作稳步开展,截止11月20日,共开展无偿献血大型公益活动38次。目前盘龙区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数为5034人,任务完成率为65.89%。
3、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认真落实市、区创文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按照四个重点点位包保网格化责任,采取“1+1+X”工作模式,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不断加强与点位医院的信息沟通,对照实地测评卡片中各项指标要求常态长效开展包保工作,确保每个点位有人负责,每项工作有人管、每个细节做到位。积极配合长寿路社区、席子营社区、文艺路社区开展“周五大扫除”活动,对挂钩联系社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清扫,同时向广大居民发放《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垃圾分类知识等宣传手册、宣传画或宣传折页,引导市民主动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以整改促成效,高度重视每一次模拟测评结果,根据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
(2)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和未脱贫)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90%,个人自付费用不超10%。区级10家健康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因病困难户进行疾病情况全面筛查,将“健康大篷车”与健康扶贫工作相结合,积极组建精干医疗队伍,把“健康大篷车”开进水源区贫困户家中,对患病困难人员进行义诊送药。继续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家庭医生签约实现全覆盖。通过入户宣讲、政策专项培训、发放及粘贴政策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提高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健康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3)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快推进“医联体”模式的发展,继2016年盘龙区人民医院与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签署托管合作协议,加入省、市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后,2018年6月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与云南省精神病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2018年1-10月盘龙区人民医院心电远程平台远程医疗服务人次数达17947人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制度,全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2018年3月31日起,全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严格执行“两票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积极配合盘龙区政务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模式,切实服务好办事群众,提高服务效率,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我局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自2018年8月起已正式全面入驻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区域卫生规划,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截至目前共完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61家,变更92家,注销84家。
(4)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巩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拓展中医服务发展空间,不断丰富中医文化内涵。我区联盟、茨坝、双龙、龙泉、阿子营和滇源6个卫生院中医馆项目建成。今年较去年增加了7万元对公立中医类医院投入,开展区人民医院和茨坝卫生院中医科室基础设施建设。区人民医院申请建立游元鸿名医工作室,并开展了名中医师带徒的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区开设中医备案制诊所2家。今年来我局组织基层中医药培训1场,覆盖了全区社区卫生中医服务人员和全体乡医。
(5)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盘龙卫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广涵盖城市全科医生、农村乡村医生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我区录入在“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748483份,我区2016年末人口83.39万人计算,电子建档率为92.22%;发放宣传资料201431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779次,个体化健康教育95034人次,新生儿访视6976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24151人,儿童系统管理16653人,早孕建册2745人,产后访视7069人,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62881人,完成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43361,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32573人,高血压规范管理20580人,糖尿病规范管理8821人,重性精神性疾病患者规范管理3299人,开展应急事件风险评估调查30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3018次,0-3岁儿童中医调养12030人次,65岁以上中医体质辨识4734人次。
(6)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今年1-10月开展A类项目108项,占标准的91.52%;B类38项,占63.29%;新开展项目20项,水质常规检测46项。水质检测项目在2016年就已经达到42项,今年的农村饮用水枯、丰水期的水样仍然按照43项进行检测,今年再次顺利通过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复核评估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数据联网传送及时率100%,正确率100%。1-10月未发生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生乙类传染病11种共1010例。累计报告发病率121.12/十万,较去年的921例上升9.66%。组织落实完成12个街道社区主中心自死鼠“零”报告,按时坚持霍乱“零”病例报告;巩固和完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贯彻落实《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加强免疫工作的检查指导,对辖区内50%的接种点进行督导考核。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建卡(册)、建证率达100%;全区计免基础资料档案规范管理,按时上报各种报表,上报率100%;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年共接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事件报告12起,报告及时率和处置及时率均达100%。未发生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妥善调查处置辖区内发现的1起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1-10月份开展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培训6次,共计3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2人,1-10月份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35次督导。
截止至10月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际检出3488例,检出率达到4.16‰,实际管理患者数3061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为87.76%。
(7)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规范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婚检率91.84%,新生儿代谢性筛查率95.64%,听筛筛查率91.5%;年度孕妇普查率达95.8%,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剖宫产率40%,已完成市级下达控制在40%范围内的指标任务。2018年共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32对,完成市下达任务数500对的106%;对全区准备怀孕和在孕的夫妇免费增补叶酸,叶酸新增服用人数为213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700人的125%。
(8)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规范开展日常监督。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对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监督的总户数达到了3776户次,进一步提升了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顺利完成2018年“双随机”工作任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双随机抽查及处罚信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11次,取缔“黑诊所”31家次。
(9)医疗救护保障工作。截止2018年11月,完成区政府办、教育局、人社局、老干部局、政法委、街道办等大型活动(重要会议)60次医疗保障,派出医务人员265人次,救护车78辆次。
(10)凝心聚力,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加强防艾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将防治艾滋病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组织完成辖区内行政和技术督导工作;加强社区综合防治,以行业为单位,开展针对学生、校外青少年、妇女、农民工、流动人口、单位职工和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形成了以专业机构为指导,各部门共同协作的长效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全区103个社区(村委会)全部开展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实施云南省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省级第四轮综合防艾项目;截止2018年9月30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艾滋病病人给予关怀救助,完成随访和关怀救助279人。
(1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两孩政策,按要求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确保育龄群众的生育权利。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1815本、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913本,办理三孩《生育服务证》83本。在人口聚集地开展避孕药具宣传活动4次,共为7200位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服务。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系统使用培训,不断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
(12)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卫生计生均等化工作。稳定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对流动人口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实际在管流动人口数为154988人,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2018年为我区流动人口卫计“均等化”服务巩固深化,提质建制阶段。继续做好流动人口中落实14类基本公共卫生、6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传染病防控、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7类基本公共服务。
(13)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政策。从2018年起,由于昆明市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分级承担比例的调整,市级财政承担的资金由县区承担,我局及时追加220.4万元,保障了经费投入及群众的合法权益。对2018年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对象873人开展扶助,对享受失独家庭抚慰金47户发放抚慰金;对享受养老奖扶对象944人进行奖扶。对1203户符合享受昆明市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对象进行补助;落实高考加分87人。对辖区内特殊家庭进行建档立卡,发放特殊家庭特扶卡,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进行管理。通过多种方式,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进行帮扶,加强街道与特殊家庭的联系,为特殊家庭的管理和走访慰问工作打下基础。切实落实各级帮扶政策,做好年度帮扶情况的整理报送,全面建立台账,做好特殊家庭相关记录。全年共为873个特殊家庭成员建立了信息档案,特殊家庭服务管理平台的录入率为100%,定期进行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开展对特殊家庭的走访和慰问活动。
(14)积极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辖区8个街道办事处40名爱国卫生志愿者及10名文明宣传员在南屏步行街广场参加了云南省第30个爱国卫生月启动仪式暨昆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为市民讲解垃圾分类基本常识,发放分类垃圾袋20000余个,环保袋200余个。
积极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盘龙区爱卫办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人流量大的区域开展以“烟草与心脏病”为主题的无烟宣传活动,并以“捡拾烟头兑换礼品”的形式开展无烟环境的整治活动,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大型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烟草伤害心脏”PPT,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此次活动人员共计2.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劝阻吸烟人员80余人,兑换宣传礼品5万余份,收集烟头12万余个。
坚持落实周五爱国卫生大扫除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组织卫生大扫除活动31次,出动人员24083人次,车辆2014辆次,清除卫生死角5772个,清运垃圾6414吨,清扫街路68554平方米,疏通沟道10646米,除四害孳生地3944处。认真做好农村“七改三清”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087座,完成2018年建设总量的100%。
(15)明确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制作下发“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宣传标语,张贴在辖区内42家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强化医务人员的自律能力,进一步转变孕、产妇的生育观念。上半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执法局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辖区内的两家医院和三家药店,并和辖区内11家助产医疗机构签定了两非责任书,两非平台省统计使用率达100%,登录54次,登录率5.4%。
(16)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促进基本进培训,共计有140家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71人次专干参加培训。9月28日召开“盘龙区2018年基层卫生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工作培训”。辖区7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及专干,共计135人参加本次培训。
按月对辖区十二家街道办事处进行督导,目前已经完成对全区十二家街道社区主中心及部分社区、村卫生室的督导。100%覆盖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主中心,95.26%覆盖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站(村卫生室)。
在全区开展本年度年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抽样考核工作。抽中青云、金辰、鼓楼三家街道26家社区机构,覆盖率37.14%。
完成1-9月《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情况统计表》及2017年度《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工作年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完成了1—9月盘龙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数据网络直报工作。完成了对辖区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4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和考核反馈工作。
(17)慢病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工作”,截止10月31日,全区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为居民免费首诊测压84870人次,7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高血压患者累计登记32543人,建档30071人,管理30071人,高血压患者任务指标完成率为:59.98%,管理率59.98%,血压控制率为67.63%;为2型糖尿病患者累计登记14039人,建档11217人,管理11217人,糖尿病患者指标完成率为:65.98%,管理率为65.98%,血糖控制率为56.54%。(2017年10月10日昆明市卫计委下发慢病管理指标:高血压患者管理50136人、糖尿病患者管理17000人)。
深入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行“家庭医生团队”,共计设置活动性血压测量点77个,社区免费测量血压79665人次,免费测量血糖61254人次,对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筛选登记、建档、规范随访管理及健康宣教工作。
2018年9月6日召开“盘龙区2018年慢性病防治及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项目培训”。培训紧密围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冲刺、基层高血压信息系统质量控制及管理、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及全人群死因、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监测等日常工作开展。辖区7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家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21人参加本次培训。
4.部门管理制度。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共七个制度。包括了单位整体层面与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
3.昆明市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4.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昆明市盘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7.昆明市南屏口腔医院
8.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
9.昆明市盘龙区双龙卫生院
10.昆明市盘龙区松华卫生院
1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卫生院
12.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卫生院
13.昆明市盘龙区龙泉中心卫生院
14.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卫生院
15.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6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离退休人员785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779人。
实有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1—表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1,08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08.50万元,占总收入的54.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922.98万元,占总收入的44.8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9.68万元,占总收入的0.48%。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752.91万元,增长9.8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8.84万元,增长12.12%;事业收入增加910.36万元,增长6.99%;其他收入增加3.71万元,增长2.54%。总收入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补助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另外事业收入的预算增加也是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4,33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2.69万元,占总支出的62.74%;项目支出12,791.59万元,占总支出的37.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6380.56万元,增长1.23%;基本支出增加 1841.7万元,增长1.09%;项目支出增加 4538.86万元,增长1.54%。总支出的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项目支出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另外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也是总支出增加的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4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84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7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91.5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538.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项目支出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故项目支出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请参看项目绩效数据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7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1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252.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支出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且人员经费较上年也所有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障部分相关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88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2%。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111.69 万元、公立医院1930.82 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76.44 万元、公共卫生10670.89万元、中医药1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622.42为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66.9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89万元;
4. 住房保障(类)支出352.21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1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 万元,完成预算的7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1万元,完成预算的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37.23%。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的同步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66万元,增长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58.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上级到我局检查工作情况较多,故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1 万元,占91.64%;公务接待费支出2.42万元,占8.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8年无相关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2018年度卫健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13万元,与上年经费支出对比减少391.97万元,减少63.52%。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发放,不再由原单位发放。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产总额25,65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87.70万元,固定资产14,812.96万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00.31万元,无形资产162.81万元,其他物资2.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03.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3.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656.74 | 13087.7 | 14812.96 | 6,160.52 | 515.10 | 1,556.40 | 5,331.00 | 0 | 2,200.31 | 162.81 | 2.1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39%。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支出9489.29万元,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338.51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9150.79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338.51万元,主要用于松华卫生院、双龙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滇源卫生院危房加固改建工程。行政事业类项目9150.79万元(有明细项目46个)主要用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计划生育手术补助、贫困危重孕产妇和婴儿救治,开展对县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奖优免补工作、医养结合工作,做好卫生计生新闻宣传报道。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做好健康扶贫、贫困兜底保障工作,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完善艾滋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县级医院药品加成,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改革。加强卫生计生系统管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财务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整体部门评价得分95.89分,评价结果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方面
为强化绩效主体职责,突出权责一致,原市卫计委先后制定了《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昆卫办〔2016〕57号)、《昆明市卫生计生委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卫办〔2016〕277号)等相关制度及实施办法,成立了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工作实际,调整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同时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形成了强有力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2.项目方面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与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3〕26号)和《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云财社〔2014〕398号)执行。严格履行《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昆明市医改办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昆医改〔2010〕1号)等文件相关条款。
3.内控方面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共七个制度。包括了单位整体层面与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良好。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盘龙区卫计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年初卫生、计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区级公立医院改革,狠抓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稳步推进,认真做好了国家慢病示范区复评审迎检工作,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途径;全力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献血;卫计基础设施建设按时序进度推进;进一步加强了医政医管、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做好了卫生应急、艾滋病防治、爱国卫生等工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在部门职能履职良好、部门资源配置合理、管理制度建全方面表现突出;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医药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完成较好;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控制、医疗服务水平、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思路和过程
(1)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评价依据。
1、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2、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医院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及相关指标;
4、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5、其他相关资料。
(4)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预算管理的整体支出,评价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指标 | ||||||
A部门决策(35分) | A1部门目标(12分)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盘龙区XXXXX事业发展“十XX五”规划》,得0.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区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2部门职能(10分)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 1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A3资源配置(13分)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 4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 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 ①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 ||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根据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对重点项目完成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每有一项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完成,按权重(3分)的1/3扣分,扣完为止。 | 重点项目相关资料 | ||
B部门管理(20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 1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 4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每低于1%扣0.2分,扣完为止。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96%) | ||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
B2财务管理(6分)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 |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 ①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 ||
B4资产管理(2分)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的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B5业务管理(3分)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B53监督考核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是否对各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 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得1分,缺少项视情况酌情进行扣分。 | 监督考核记录等 | ||
C部门绩效(45分) | C1部门产出(18分)(说明:该指标主要反映部门(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各部门在绩效自评工作中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设置个性化的三级指标。) | C11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分) | 4 | 考察乡村医生综合能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偿经费、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等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 | 重点项目全部完成为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权重分(4分)的20%;三项不达标则为零分。 | 重点项目指标及完成情况 |
C12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完成情况(3分) | 3 | 考察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完成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100%) | ||
C13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偿经费完成情况(2分) | 1.74 | 考察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偿经费完成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87.03%) | ||
C14乡村医生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完成情况(2分) | 2 | 考察乡村医生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100%) | ||
C15特别扶助金完成情况(3分) | 2.63 | 考察特别扶助金完成工作成效完成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特别扶助金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87.5%) | ||
C16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完成情况(3分) | 3 | 考察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完成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100%) | ||
C2部门效果(21分)(说明: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的工作效果。。各部门在绩效自评工作中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设置个性化的三级指标。) | C21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完成情况(4分) | 4 | 考察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效果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100%) | |
C22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偿经费完成情况(4分) | 4 | 考察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偿经费绩效效果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100%) | ||
C23乡村医生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完成情况(3分) | 2.5 | 乡村医生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绩效效果,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83.33%) | ||
C24特别扶助金完成情况(3分) | 2.53 | 考察特别扶助金完成工作绩效效果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特别扶助金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84.37%) | ||
C25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完成情况(3分) | 2.49 | 考察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绩效效果情况,得分率=该项目的项目产出指标的分数/项目产出指标满分值 | 按照权重分*得分率进行打分 | 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表(82.96%) | ||
C26满意度(4分) | 4 | 辖区内群众对本单位的满意情况。 | 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满意度均值为标准,根据满意度线性统计取加权平均分值。满意度达到85%,得满分;满意度低于85%,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问卷调查、访谈(98.94%) | ||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 C31队伍建设情况(2分) | 1 | 考察部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 部门全体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酌情得0-2分。 | 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调研 | |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是否信息共享,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③各处室、下属单位等信息共享,得1分。 | 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情况、部门工作总结 | ||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 2 | 考察部门是否在鼓励处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酌情得0-2分。 | 管理创新情况、部门工作总结 | ||
合计 | 100分 | 95.89 | ||||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2.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3.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111
2018年决算公开报告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汇总)20191021034458133
2018年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191021034603559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及重点项目绩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