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401000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处理进京上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盘龙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保卫、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指导工、青、妇开展各项工作;承担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接访科(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转办、交办来信来访重要事项;承办区委书记、区长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区群众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承担“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云南省视频接访系统”、信访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的建设和运维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
3、督查督办科。指导检查全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统一受理区一级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听证申请;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信访数量和分类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区信访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917批3125人次,同比2017年1011批4276人次,批次下降-9.30%、人次下降-26.92%。
其中:来访540批2748人次,同比2017年740批4005人次,批次下降-27.03%、人次下降-31.39%。
来信189件次,同比2017年117件次,上升61.54%。
集体访117批2065人次,同比2017年150批3067人次,批次下降-22.00%、人次下降-32.67%。
网上信访82件次、人民网61件次、领导信箱33件次、微信9件次。网上信访逐步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
反映类别主要涉及:一是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领域土地征用补偿、过渡费、逾期交房、回迁房安置等问题;二是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三是村务管理问题;四是水源区底保清理、水源核心区未搬迁户整治问题;五是城市管理问题;六是劳资纠纷和退休待遇问题;七是优抚救济问题;八是国土、环保问题;九是利益受损群体;十是涉法涉诉问题。
2、信访网络
2018年全区共有120名专(兼)职信访干部,区级领导定点联系各街道,全区逐步形成“街道办事处包片,职能部门包线,领导包件”的“三包”工作机制。陆续开通“网上信访”、“省长、书记信箱”、“区长、书记信箱”、“人民网”、“手机APP”“微信”、“视频接访”。
依托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作为提升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水平的基础工作,建设“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工作载体,基本实现了信访业务和管理流程的数据化融合,进一步发挥了信息化对信访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信访信息系统覆盖全区36家单位、街道,联通市、区、街道三级联网视频接访系统,开通网上受理信访事项,打造“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问题网上督、结果网上评、形势网上判”的信访主渠道。
3、接访
2018年全区信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是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为主线,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为抓手,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重点”矛盾化解攻坚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基础业务大规范、信访事项大督查、信访责任大落实“七大行动”,切实增强风险防范、维护稳定的能力,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区级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约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安排部署、包案化解信访问题,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按照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办、难点问题包案办、重大问题持续办、复杂问题联合办的要求。2018年区级领导共接待群众集体访30批500余人次,通过面对面交流,回应群众关切,了解、调研、解决最难的问题,确保了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取得实效。
4、律师参与信访
2009年启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讼信访问题接待制度,作为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共同制定《昆明市盘龙区律师参与涉法涉讼信访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盘司法〔2009〕1号),由区司法局协调,指派律师每周两天在区信访局接待涉法涉讼信访问题。
律师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原则,积极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信访部门和信访人、被信访单位的合法权益,帮助信访群众理清事理与症结,提出法律建议,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途径。
2018年96名律师每周一、每周三到区信访局座班接待群众120批200余人次,涉及金融诈骗、医疗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国家赔偿等多个领域,有效引导分流涉法涉诉案件70余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党政单位1个(盘龙区信访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决算总收入34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14.1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处突维稳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4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4万元,占总支出的39.41%;项目支出209.73万元,占总支出的60.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0.32万元,主要原因,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了134.51万元,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医疗保险缴费9.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7%;住房公积金缴费1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73万元。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经费支出3万元,处理信访问题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费支出93.23万元,编外用工人员劳务费支出8.49万元,区信访局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业务补助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3%。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3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66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7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
6. 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8.24万元,增长104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24万元,增长/下降104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96万元,购置车辆1辆,在编车辆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支出8.0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和保障机关运行支出。减少原因是实际运行经费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资产总额2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万元,固定资产11.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1.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28 | 4.78 | 34.51 | 20.96 | 13.5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主要为处突维稳经费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为缴纳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401111
昆明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1105422873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