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5701000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概况 2
一、主要职能 2
(一)主要职能 2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4
二、部门基本情况 6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6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7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二)项目支出情况 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1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3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5
六、相关口径说明 1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6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制定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
(三)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的调研、指导工作,推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四)协调、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活动,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
(五)指导、管理全区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七)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市场、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扫黄打非”工作。
(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保障群众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对群众体育锻炼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区内各项群众体育指导队伍,专兼职教练员队伍进行管理,开展业务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体育人口的统计和国民体质水平的检测。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依照有关法规对辖区内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十)确定体育网点学校的布局,管理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省及市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审定各项竞赛规程,负责参加上级比赛的区级体育代表团的组建、选项,训练参赛工作和领队、教练员的选派工作。对区属中、小学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法规进行监督。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负责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达标”情况的辅导和统计。
(十一)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市性、全区性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指导辖区单项体育协会、区级各行业系统体育协会以及其他社会体育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体育运动项目“三级裁判员”、“少年级三级运动员”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办理。
(十二)组织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区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与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组织的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协调和争取旅游发展资金;做好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负责辖区内的景区(点)、工业、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农家乐”、“度假山庄(村)”、休闲垂钓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服务质量监管以及星级申报工作。
(十四)规范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调内外关系,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负责牵头组织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订局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和会务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做好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及后勤保障、职工福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等方面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划拨和统计汇总,财务预算、决算的审核和监督工作;参与拟定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办法和制度;监督各项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提出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经费预算及上级专项经费使用建议计划;负责局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所涉及的项目规划开发及实施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社会文化事业管理服务科
组织实施区域性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对全区社会文化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和指导文艺创作;负责对区域内图书馆、文化馆的工作指导,促进区级图书馆、文化馆与街道(镇)文化站、室的协调发展,繁荣社区文化事业;负责对区内文物遗址恢复、管理、普查、鉴定工作的指导;做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涉及科技工作有关事项的对口衔接和组织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体育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群众体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全民健身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民族体育、伤残人体育、妇女和老年人体育及社会体育的发展,抓好盘龙区体育总会和各单项体育协会的管理工作,规划管理健身路径,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成年人体质监测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
制定全区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体育网点项目的布局、管理和训练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全区青少年及中、小学生竞技体育的竞赛计划,制定审定各项竞赛规程。协助教育主管部门抓好学校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管理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训和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三级裁判员”、“少年三级运动员”的办理。
(五)旅游管理科
负责全区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并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宣传促销活动;负责与各地旅游部门、组织之间的联络、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旅游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辖区内的工业、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协调、争取上级政府旅游业发展资金及其它开发建设资金;负责辖区内国家1A、2A级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负责辖区内“农家乐”、“度假山庄(村)”1-3星级乡村旅游服务接待设施的评定;负责辖区内旅游景区(点)、辖区内宾馆饭店、“农家乐”、“度假山庄(村)”、休闲垂钓等旅游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及负责辖区内“农家乐”、“度假山庄(村)”、休闲垂钓等旅游项目的服务质量管理。
负责对全区旅游企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以及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工作;负责对“黄金周”期间的旅游统计数据进行收集、汇总、上报;负责盘龙区旅游信息收集、编写及通报工作,向上级旅游部门报送盘龙区旅游信息。
(六)市场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承担行政审批办公室日常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培育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研究市场发展态势,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文物保护的管理法规;行使文化市场管理行政审批、审核权、项目管理权,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法规和相关技能的培训;承担局系统有关行政应诉、听证、复议、赔偿工作;组织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律事务,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法规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与“扫黄打非”的组织工作;协调和处理涉及市场管理各职能部门的有关问题;负责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的合理布局与发展规划;负责办理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对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的违法经营进行处罚。党的组织按党章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设置和开展工作。
人员编制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其他事项
(一)原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局、原昆明市盘龙区体育局、原昆明市盘龙区旅游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整体划入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二)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管理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市场稽查队、昆明市盘龙区旅游监察队、昆明少年儿童图书馆(加挂昆明市盘龙区图书馆牌子)、昆明市盘龙区文化馆、昆明市盘龙区文物管理所、昆明市盘龙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昆明市盘龙区体育馆、昆明人民曲剧团。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盘龙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昆明少年儿童图书馆
4、盘龙区文化馆
5、盘龙区体育馆
6、盘龙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1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分别是盘龙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辆执法车,盘龙区文物管理所1辆文物执法车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系统2017年度收入合计4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5297万元减少了985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发展资金在2018年减少了800万元,基层三家单位项目预算减少185万元,其中,主要是执法大队减少30万元专项扫黄打非经费,图书馆按零基预算减少了120万元总分馆制经费,文物管理所减少了35万元文物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系统2018年度支出合计5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万元,占总支出的37%;项目支出3360万元,占总支出的6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薪金及养老保险改革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9万元,是年初压缩预算减少了一些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3万元。与上年1597增加了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薪金及养老保险改革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0万元。与上年对比3401减少了39万元,主要原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全系统按预算项目列支,预算压缩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5297万元减少了7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按零基预算项目经费减少7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9万元,用于图书馆大楼网络维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62万元,用于全系统人员工资及福利及项目经费。其中文化支出3111万元,文物199万元,体育508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万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万元,增长/下降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3万元,持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80%。3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3万元。其中:执法大队与文管所相关执法支出分别为每家1.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
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执法大队及文管所文物执法相关执法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
支出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万元,与上年对比217万元减少了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8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包干经费,(相关使用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资产总额20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0万元,固定资产1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万元,在建工程00万元,无形资产00万元,其他资产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93 | 1900 | 193 | 19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我局对全系统7个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跟踪,并于2019年3月配合盘龙区审计局对“基层公共文化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9年10月,我局已将2018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及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祥看附件。公开网址如下: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农村“2131“电影工作经费:是按文化部,广电总局,要求到农村放映电影专项经费。
二、《盘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汇编经费是保护地方特色,形成理论与实际的编著。
三、“双百”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具体地说就是,在文艺创作上,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题材、不同手法的作品同时存在,自由发展;在学术理论上,提倡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互相争鸣,自由讨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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