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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912-163922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06 09:42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盘发改提复字〔2019〕3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改革,区政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0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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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智、李迎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盘龙区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由我局主办,经征求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意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增长,但充电桩及基础设施建设仍较为缺乏,盘龙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以《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不断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一、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我区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全力打好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通过推广应用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断完善我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新能源汽车运营环境。我区相继出台了《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盘政办通〔2018〕227号)、《昆明市盘龙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范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切实做好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支持企业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

2.规划先行强化建设保障。根据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及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盘龙区区自然资源局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中专门明确:“对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中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表达预留配建指标。

3.协调联动强化推进力度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对接力度,全力支持和配合企业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与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选址、运营中的困难问题。

4.社会资本进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率逐步提高。目前,我区已有13家社会资本企业在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去年同期提高50%,截止今年8月,云南北瑞兔司机、特来电新能源公司、环球车享(昆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在我区建设了369个充电站(桩)总输电功率3641.5千瓦。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桥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2019年拟在我区新建7个充电站,其中4个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用地难。城区土地寸土寸金,且大多数土地已经规划完毕,很难划拨充电站点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不够,在城市建成区内要找到符合规划要求、土地成本适中的点位比较困难。

(二)用电难。在建设安装过程中,需配套建设配电房、配电柜、开关站、雨棚等配套设施,一是部分拟建充电站选址电力条件不成熟,需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开展电力报装工作,成本较高;二是相关审批、执法部门对建设手续的办理要求、标准和程序不明确,企业完善手续困难,影响工程顺利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地处主城区,虽然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受区域条件限制较大,但我们仍不予余力推进此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严格落实利好政策规定正视问题,狠抓落实,借鉴发展较快地区的成熟经验,研究细化配套支持政策,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依托市级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覆盖全区充电设施网络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提高平台服务质量,确保防止骗补行为发生。

2.进一步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

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加大公共场所的开发力度,增加充电桩的布局;新建小区在建设停车场时,要把配备充电桩作为必备的建设要求,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合理改造,添加充电设施。

    3.逐步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强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引导相关单位通过存量停车场、酒店宾馆、商场写字楼以合作建站方式,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小区物业方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4.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多渠道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另一方面加大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应用推广、充电桩配套建设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市民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5.强化区本级成员单位的互联互通互动。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供电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互联互动,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条件,简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施工建设的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辖区内拟建场地的接电点及可申请的电力容量,切实解决用电难问题,降低企业成本,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充电基础建设。

6.强化对上请示协调。加强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能源局的请示协调,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给予指导支持,从市级层面统一标准,规范充电设施标准,完善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建立道路交通标志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要求,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7.强化服务管理。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协助企业采取便利化措施,运用科学化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实际使用效率;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今后,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建设的合力,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好服务工作。

此提案此提案已于2019年10月17日与李智、李迎超委员进行了面商,李智、李迎超委员对提案答复表示满意。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给我们进一步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措施建议,希望您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盘龙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