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盘龙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盘龙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杨晓冬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有效引导和管理民间文艺团体并加强传习的提案”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第一项至第三项内容具体答复如下
为充分吸纳、整合和利用全区业余文艺团队资源,加强和规范业余文艺团队管理,发挥和调动业余文艺团队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构建盘龙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单位已制定“关于整合盘龙区业余文艺团队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1、队伍条件。本实施意见的业余文艺团队,是指区文化馆和各街道现有自发组织形成的舞蹈、合唱、戏曲、声乐、文学等门类的业余文艺组织。由具有文艺专长或爱好、热心群众文化活动的社区(村)居(村)民组成;有稳定的建制,设有团长、副团长、财务、艺术指导等职务;有组织和管理制度,台账资料齐全;有排练场地和活动经费;坚持不断学习创作,充实新鲜内容,出精品出亮点,形成自身特色。
2、规范登记。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文化馆和各街道遴选或新组建的精炼业余文艺团队归属各街道文化站管理,填写登记《盘龙区业余文艺团队情况登记表》和《盘龙区业余文艺团队队员名册》,并报区文化馆备案。根据未来发展需要,可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0号令)文件有关规定,到所在各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到民政管理部门办理文化类社会团体登记手续,并报区文化馆备案。
3、业务指导和学习培训
业余文艺团队的业务指导,由区文化馆牵头负责,实施社区文化指导员下基层包干辅导制度,加强与各街道文化站的协调、服务和指导;定期下基层对业余文艺团队进行实地辅导,加强对各团队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充分发挥各专业人员的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和指导文艺团队制订规划,传授工作经验和体会,提高文艺骨干的业务能力。业余文艺团队平时排练演出由各团队组织实施,街道文化站对文艺团队业务培训指导。要针对队伍现状、特点和水平,抓重点、抓基础和薄弱环节。集中培训由文化馆等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分散培训由各街道组织实施,区级业务部门负责业务支持。业余文艺团队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市级以上业务或专业学习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业余文艺演出团队进行业务培训辅导,每年不少于2次16个课时。区级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对外交流和学习培训机会,努力提高业余文艺团队骨干专业和业务素质。
4、工作任务及目标
区文化馆和各街道遴选或新组建的业余文艺团队,坚持公益性原则,服从区文化主管部门和街道文化站的管理,承担区级以上文艺调演、汇演和比赛及街道巡演任务。团队自有剧(节)不少于5个,每年新增创作1个以上新剧(节)目;全年义务参加区级公益演出不少于4场次,参加街道(社区、村)公益巡演不少于12场次;坚持对外交流、展示和比赛,积极完成区级以上文艺调演、汇演和比赛任务,主动参加上级文化部门举办的文化理论交流、文艺创作研讨、文艺作品展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力求出精品、出好作品。
文化馆及各街道要整合阵地资源,创新活动载体,举办多层次的社区艺术节、农村文艺汇演、文艺调演、非遗项目民间技艺及书画名家现场展示展演等大型活动。区文化馆要组织开展各文艺团队在区内进行互动,把15支团队优秀的节目整合到各街道交流演出。同时,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业余文艺团队参加区级以上的文艺展演和比赛活动,使基层文艺团队通过参加经常性的文化交流活动来不断提升团队自身的整体实力,努力实现“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目标。
5、考核管理
从2019年起,盘龙区将把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和活动情况纳入街道年度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由区文化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从团队建设、年活动次数、特色项目、健全档案等情况进行考核,综合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合格以上等级的业余文艺团队用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奖励和资金扶持,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文艺团队,取消区级资金扶持,并视情况撤销或解散。各业余文艺团队要将每年工作情况、演出台账、成绩和困难报区文化馆,以便向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申报优秀业余文艺团队资金扶持与奖励。
6、资金支持
从2019年起,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设立“打造群文专业队伍补助经费”。每年拟对15支优秀文艺团队拨付服装、道具、乐器以及演出活动等经费补助,每支团队每年5万元,共计75万元。预留20%作为培训和对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级的业余文艺团队用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奖励。
补助经费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直接下拨到区文化馆,按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进行使用;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扶持优秀业余文艺团队的扶持与奖励资金,由区文化馆统筹并监督使用。
(二)针对提案提出的第四项内容答复如下:
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与盘龙区教育局所属盘龙区拓东一小,盘龙区拓东二小的小学建立联系,组织盘龙区非遗传承人及民间演出团队进校园,传授相应的非遗知识和技能,利用非遗项目打造学生团队,打造“小小昆明人”项目,盘龙区文化馆通过非遗项目《昆明调》为素材,与盘龙区拓东一小一起成立了“小小昆明人”老昆明童谣合唱团,定期活动,参加了云南省第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比赛,荣获声乐类彩云奖金奖。省市各媒体都相继报道,受到了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除了拓东一小的打造团队之外,我们还在拓东二小自2015年起已引进省市级非遗传承项目(滇剧、滇式风筝、泥塑、呜嘟乐器演奏等)及传承人进入校园定期开展培训工作,至今已有5年时间,起到了传承作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后将继续打造队伍,保持长效机制。培养培育民间文艺的爱好者和继承人,对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传承作用。
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20日
联系人姓名:刘盾 联系电话:18988085558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盘龙区文化馆(云瑞东路16号)
邮箱:plqwh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