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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912-164429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11 11:39
名 称: 盘龙区司法局关于对盘龙区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盘龙区,司法局,人大,三次,第

盘龙区司法局关于对盘龙区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1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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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司法局关于对盘龙区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59号建议的答复

谭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多部门综合保护体系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盘龙区司法局就加强构建未成年人多部门

综合保护体系,开展了如下工作:

1.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区司法局成立骨干队伍,开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未成年人常见法律援助事项放宽审查标准,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区司法局与共青团盘龙区委、盘龙区教育局共共同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站,法律援助工作与盘龙区公共法律服务“1+12+104”工作网络相衔接,延伸至社区网格,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络。

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司法局联动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反对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进校开展心理知识讲座,邀请区属律师进行网络直播,印发《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手册》分发至区属街道、社区。区司法局还利用课堂教学,新媒体及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

3.做好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区司法局根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性格特点及家庭情况,量身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为依法矫正定好方向、把好尺度。区司法局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档案、人员分类管理,不公开犯罪具体信息,积极发动利用亲友力量开展矫正帮教活动,促进其悔过自新。区司法局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进行心理沟通,给予关爱帮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提供帮助。

谭虹代表提出:建设一个高规格具备示范性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教育基地,区司法局积极与双龙街道和昆十一中协调,目前工作进度如下:昆十一中在原有禁毒教育基地的基础上,额外提供约半层楼道的空间用于法治教育基地扩建;野鸭湖观护教育基地涉及基础设施扩建、环境保护等问题,正在与双龙街道和野鸭湖观护教育基地进一步协商,目前已将两项扩建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约在2020年年底完成。

谭虹代表提出:建立专门的学校型帮教矫治场所,此项工作因涉及教育、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区司法局难以单独实施,拟建议召开多方联席工作会议,理顺协作机制,争取资金人员等方面支持,促进多元教育矫治措施落地生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途。

   此建议于2019926日与谭虹代表进行了面商答复,谭虹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人:钟剑锋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194889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