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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912-164508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11 15:43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人大代表172号提案意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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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人大代表172号提案意见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9-12-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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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华代表团:

您团提出的“关于松华街道小河社区对水源保护二级区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扶持的建议”提案,现已交区农业农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区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昆政发[2011]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打造总部经济的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昆明跨越式发展、全域城镇化建设和打造农业龙头企业总部经济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盘发〔2018〕10号)、《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区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的通知》(盘通〔2019〕2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盘龙区 “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 积极加快我区乡村产业振兴。计划2019年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辐射范围大、以绿色有机为主的加工型、流通型、示范型企业,带动提高水源区农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严格按《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市场化农民,以城镇化农村,推进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以加工型、流通型、示范园区建设,提高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辐射带动水源区农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加快盘龙区现代农业发展。

我区现有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区级农林龙头企业19家(各级龙头企业有交叉)。主要经营范围为传统农作物种植、农经作物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畜牧产品种植、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销售,其中1家企业的产品材获得ecocert等国际有机认证,2家企业产品获得国家有机认证,1家企业获得基地国家有机认证。

2019年,结合“松华坝水库条例”的修改,我局根据区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以绿色有机产业发展为主积极探索产业结构调整,开展了如下工作:申报全国一县一业示范县(有机蔬菜产业),《盘龙区绿色有机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已获区政府批准执行。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方案、规划、办法:《昆明市盘龙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专项工作方案》,《盘龙区农业(有机)发展扶持办法》,《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农业发展调研报告》等。

您团提出的“关于松华街道小河社区对水源保护二级区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扶持的建议”提案,我局将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做好产业带动工作,建设适合水源区发展的绿色有机农业产业,加快水源区现代农业的振兴发展。

感谢您团对我区“水源保护区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的农业产业化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和指正,我们将积极地办理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