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审议批准盘龙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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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盘龙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长沃磊同志的委托,我代表盘龙区人民政府向盘龙区第
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盘龙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余额的限额。市政府核定我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元。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13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市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按照《预算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73号)要求,各地区在上级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建议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元。现将盘龙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