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龙泉街道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及时上报各类工作动态信息,信息报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认真做好区政务公开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视规范网站管理,及时做好区级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截至2019年12月10日,街道门户网站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共110条,其中“工作动态”104条,“通知公告”9条,“公开指南”2条。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中更新“街道动态”104条,“财政预决算公开”4条,“三公经费”1条。政务微信公众号更新192条,政务微博更新1006条。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街道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在街道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传达各级政府政策解读,发布街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的政策的解疑释惑等信息。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中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与回应机制。街道针对人民群众与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按照责任分工与办理程序,及时了解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安排负责同志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委、区政府。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积极利用网络传播特点,灵活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传播媒介,发挥好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
4.推进重要部署公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的相关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对可以公开的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听证与重要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咨询法律顾问,通过各类政务平台全面准确地发布,跟踪了解群众意见,及时调整完善。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按照政务公开新任务要求新职责,结合街道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内容,重新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政务工作领导小组以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赵云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街道政务公开工作。
2.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街道制定公务公开工作计划与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3.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要求。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加强回复效率和告知书制作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区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栏目公开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6条,除涉密信息外,街道预算全部公开,包括收支情况、项目支出概况、绩效目标管理等,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项目规划方案听证会3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民生工作8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意见公示3条,确实做好各类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3. 依法依规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依法全文公开办理复文1件。
4. 按照区政府通知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明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受理申请机关、受理答复程序、答复时限以及工作程序。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昆政办函〔2018〕17号)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件,并按时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开放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要加大涉及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工作机制有待完善,解读形式和范围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定期通报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发挥好统筹调度作用,推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要求,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审查各政务平台公开内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政务信息进行及时下线整改。
(三)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各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间、频率及程序等内容。持续深化惠民利民、财政奖补、招标投标等与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强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泉街道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街道重要日常工作日程,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让民满意、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