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住建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由盘龙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区属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全文公示。“盘龙政务信息网”通过(http://www.kmpl.gov.cn/)查询,“盘
龙区住建局政务信息网”通过(http://www.kmpl.gov.cn/qsbmsz/qzfgbm/qzjj/)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盘龙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65号601室;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传真):0871-66208419;邮政编码:650000。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盘龙区深入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19〕90号),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按职能职责分解到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任务层层压实,排定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群策全力,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8.15盖章)》、《关于印发《2019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及《关于复核并公开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一是我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公开87条;重要通知公告47条;财务“三公经费”公开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2条。二是做好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工作。2019年,我局及时对网站各栏目(涉及: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等9项)及时进行了更新。其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更新1条,公开指南信息更新2条;行政执法更新1条、法律依据更新2条、发展规划更新1条;机构职能更新3条。
1.坚持高效便民,及时更新信息指南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根据《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更新盘龙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指南内容完整,准确、时效、实用。
2.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资金”及“常见问题问答”专栏建设完善成熟,运维良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截止12月3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条(住房保障类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5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高效规范,按要求办理答复。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截止12月31日,我局共接收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均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规范办理并答复。对办结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及时整理归档。
2.分析研判,提高办理水平。根据工作实践深刻分析研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2019年盘龙区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从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网建设等事宜。我局办公室梳理汇总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各环节突出问题,着重对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环节的部门会商联动,争取高效答复申请人,满足公众政府信息诉求。截止12月31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3.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两手抓,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我局深入分析当前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信息公开的源头认定和控制。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统一制定规范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表格,截止12月31日,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主动开放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7 | 增140 | 8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3件 | 增87(2019年共740件)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169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件 | 3件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件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1件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件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件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件 | 3件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件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示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2、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还需加强。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本部门本辖区政务信息偏少,转载信息和其他信息偏多。
3、决策事项征集公众意见情况不理想。决策事项征集公众意见不多,征集意见完成后,公布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理由偏少。
改进情况:一是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扩充信息宣传渠道;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起一套科学、法制的新闻舆论监督运行机制;三是依法有效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建议批评权、检举控告权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落实责任,既要保持“量”,又要强调“质”,及时地更新和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三是健全盘龙区住建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的审查;四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借助网络科技平台,积极认真开展好昆明信息港“政民互动”实名在线回复工作;五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应用技术和各种网络资源,如: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媒介进行各种重大信息或政策性文件精神的宣传发布,让更多的市民群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到最新最全的新闻信息,让办事的群众既能少走弯路,又能随时随地收悉最新发生的审批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