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由盘龙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区属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
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全文公布,欢迎查阅(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kmpl.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盘龙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2198号1-204室;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传真):0871-63100508;邮政编码:65020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盘龙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强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公众参与,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着力解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难点堵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机构改革调整为契机,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以信息公开营造公开透明良好环境,提升优化政务服务,推动盘龙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盘龙区深入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19〕90号),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按职能职责分解到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任务层层压实,排定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群策全力,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68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807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0761条。
1.坚持高效便民,及时更新信息指南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更新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并于2019年4月、9月持续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指南内容完整、准确、时效、实用。
2.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资金”及“常见问题问答”专栏建设完善成熟,运维良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截止12月3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85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高效规范,按要求办理答复。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截止12月31日,区政府共接收受理依申请公开29件,办结28件,均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规范办理并答复。对办结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及时整理归档。
2.分析研判,提高办理水平。根据工作实践深刻分析研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2019年盘龙区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从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信息,其中部分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针对依申请公开存在的共性问题,区政府办公室梳理汇总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各环节突出问题,着重对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环节的部门会商联动,争取高效答复申请人,满足公众政府信息诉求。截止12月31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结果纠正1件,尚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1.规范政府文件公文标识,公开属性审查严。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程序规定、公文代拟稿起草报送规定,修订制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盘政发〔2019〕12号),切实在办文中严格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政府文件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
2.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盘龙区积极配合响应加快助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及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83号)、《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方案》(云发改高技〔2018〕504号)、《昆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接入工作通知》(昆工信〔2019〕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昆明市政府“两个百分百行动”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级各相关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整合上报工作,助力昆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3.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两手抓,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深入分析当前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组织召开盘龙区2019年保密工作暨保密培训会议,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信息公开的源头认定和控制。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统一制定规范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表格,便于区属各相关单位在上网发布信息、对外刊登资料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截止12月31日,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建设情况
1.规范运维区政府门户网站,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不规范网站域名整改和清理工作要求,开展域名清理整改,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域名规范变更,统一发布,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域名标准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网上办事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加强监督保障,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实时在线技术支撑工作,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全区通报,建立并完善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权威性。
2.发挥好微博、微信等移动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314号)要求,主动融入省级政务新媒体矩阵,扎实开展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逐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开办整合、登记备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参照省、市政府模式,推进“云融盘龙”融媒矩阵建设,截止12月31日,在官方微博“昆明盘龙发布”发布信息9375条,官方微信“微观盘龙”发布信息1386条。
3.政务热线整合,接听办件程序规范,针对性回复群众政务信息诉求,解疑答惑。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195号)要求, 12345热线经办人(区长热线办)及时接听市平台转接的电话,截至目前,盘龙区接听件数达上万余件,转接成功率95%以上,及时签收办理市平台通过一号通办件系统转办的工单,月度办结率不低于98%。
(五)组织机构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
1.分工明确,高位统筹有序推进。按照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制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盘政通〔2019〕1号),明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段超同志分管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盘龙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盘政办通〔2019〕98号),调整充实盘龙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牵头抓和统筹协调作用,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19〕90号),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年度综合考评内容指标,分值权重占4%,严格按照工作考评要求,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实现机构改革期间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衔接和推进。
3.加强培训,提升队伍强力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和重点,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系统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区政府办公室于8月29日、12月19日,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暨政务信息工作业务培训,共计200余人次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现场分发读本,系统讲授和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专题讲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践、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课程,以培训促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6 | 0 | 418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7 | 0 | 12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09 | +1 | 599 | |
行政强制 | 136 | 0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4 | 1305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5 | 2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3 | 1 | 4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 | 3 | 5 | ||||||
(七)总计 | 23 | 5 | 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不够。相关模块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功能缺失、不够便捷;留言办理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单位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时,业务不熟、流程不清、研判意识不够,影响办件质量。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重新搭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进一步完善相关系统功能,加强领导信箱管理,加快留言办理速度,及时解决公众合理诉求。
2.进一步狠抓制度标准落实,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格办件流程,着力引导和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接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并力争做到高效答复,按时办结,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