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
发布时间:2020-03-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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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
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通信地址:昆明市昆前路18号盘龙区司法局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159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