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盘龙区2020年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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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根据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0年市级财政下拨我区专项扶贫资金共1516万元,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已安排1167.7万元,我区专项扶贫资金剩余348.3万元。经区政府专题研究通过,现将2020年剩余扶贫资金安排如下。
一、阿子营马军过水洞抽水站一期工程,合同约定338万,区政府已安排200万,再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10万。
二、经前期比选,确定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盘龙支行作为我区小额信贷工作合作单位,根据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将200万(每个银行100万)用于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共管账户共同管理。
三、将38.3万作为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按季支付贴息。
现对上级下达资金项目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资金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扶贫办联系。
联系电话:0871-63161176
邮箱:plqfpb@163.com
昆明市盘龙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