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0000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为主管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与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9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17.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机构改革后新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业务的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190.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90.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0.66万元(本级财力6,190.6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机构改革后新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业务的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190.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9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项目支出5,308.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2.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新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业务的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行政运行653.67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个单位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
2.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个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支出。
3.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35.00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个单位的保险事务支出等。
4.2080108信息化建设1.5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个单位的软件系统维护、管理支出等。
5.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00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个单位的社会保险事务相关费用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03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49.95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的医疗保险事务相关费用支出。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0.41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医疗保险事务相关费用支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05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个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事务相关费用支出。
10.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582.00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支出。
11.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19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的支出。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66.06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个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事务相关费用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78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0元(其中:基本支出95.60万元,项目支出36.5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7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万元,项目支出 5272.00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故增加了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的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的目标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规范盘龙区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目标是完成盘龙区2019年度至少29.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配套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待遇,提供医疗保障,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
(三)公医专项资金
公医专项资金的目标是2020年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足额报销,保障全区离休干部及民政优抚人员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特殊医疗待遇
(四)水源区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
水源区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享受补贴人数按58000人*250元/人*20%=290万元;松华坝水库搬迁移民3200人*250元/人=80万元;建档立卡人员3158人*250元/人=78.95万元测算,将上述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参保人的待遇享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是指对我区离休干部、民政优抚、区级符合条件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助支出。
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主要包括四部分资金,一是我区2020年度29.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二是根据2014年盘龙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决定,自2014年开始,松华坝水源区的5.8万居民缴纳保险费20%部分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三是为库区移民搬迁人员3200人缴纳保险费;四是3158人建档立卡人员的保险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3.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资产合计为460.57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35.45万元,固定资产合计24.25万元,无形资产0.87万元。以上资产均属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所有。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基本支出88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2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基本工资调整标准,基本工资金额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项目支出5,308.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5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新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业务的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0111
2020年盘龙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24083138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