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概况
昆明市森林公安盘龙分局是2011年经区委批准设立的,行使行政职能的正科级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2019年12月,实有在职人数7人,其中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2人。
主要职能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加大林政案件及森林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率。
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数是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是1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等;专项经费是261万元,包含公安保障经费、鉴定费、业务补助经费及辅警的津补贴等。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2019年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控制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效益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预算控制情况良好,表现在:一是2019年我局预算完成数413万元,年初预算数413万元,完成率100%;二是2019年我局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0万元,年初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数1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没有超预算采购。
(二)2019年,我局在各级部门的领导和全局人员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基础性工作深化年”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要点,在以往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及不足的基础上,本着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全面调动了侦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特殊职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本年相关工作任务,工作时效不断提高,各项任务指标均达到标准,符合相关要求。截止年底我局立林业刑事案件12起,破林业行政案件81起,救助动物110只,收缴罚没款54万余元。
(三)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林区的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和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认真研究所管辖林区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一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林区群众宣传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和森林公安的地位作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及时掌握林区的治安动态,加大林权纠纷的查处力度,防止林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和林农利益;三是通过组织开展林区治安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林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1. 经验: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区财政局及上级主管财务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对照各项指标任务,认真梳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2. 存在的问题:
(1)、 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我局增加12名辅警,警力不足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但由于辅警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24人,人员的增加导致了资金严重不足、办公用房及辅警人员用房严重不足。由于政府食堂被拆除,民警、辅警值班备勤无处就餐等情况。
(2)、 车改后,我局执法执勤用车由原来的4辆减为1辆,随着经济发展,涉林案件大幅度上升,车辆不足严重影响了接处警、现场勘查、案件查处办理等执法执勤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工作,急需政府加大车辆、经费的保障,切实保障森林公安执法执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3)、 由于目前涉林案件大幅度上升,刑事案件及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均需司法鉴定,但司法鉴定费用高昂,财政无此项专项拨款,鉴定费用的急剧增加,大量挤占我局人头经费和工作经费,导致我局经费极为紧张,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如滇源、阿子营林区存在大量农改林被侵占现象,农改林又属于基本农用地,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无适用法律及打击处理方面的具体困难。
正文: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昆明市森林公安盘龙分局是2011年经区委批准设立的,行使行政职能的正科级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2019年12月,实有在职人数7人,其中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2人。
(二)部门职能。主要职能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加大林政案件及森林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率。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市局对我局工作任务的要求,2018年我局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积极推进“四项建设”。
强化业务培训,积极提升民警整体素质。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就练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对民警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要求民警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应用知识,组织民警学习相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局民警开展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高民警网上办案水平,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积极组织民警参加上级开展的业务骨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
2、 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区有关林业和公安工作的重大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云南省公务员管理的“八条禁令”和公安队伍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全局民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吃得苦、不怕累,能打硬仗的优良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执法执纪教育,同民警签订《执行“五条禁令”责任书》、《枪支弹药管理责任书》等。2019年,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
3、 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做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确保防火期生态安全。一是广辟线索来源。防火期开始我局加强与防火办、林工站等护林机构的信息沟通联系,准确、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情况,提高出警速度;二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排布控。针对重点部位安排专项资金,增设治安耳目进行布控,及时掌握情况;做好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案件查处预防工作。三是强化森林防火“三查”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监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巡查和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并对辖区的“六类”人员加强管控。四是保证林区生态安全,分别制作了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火灾的宣传片,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发到全区涉林的街道办、林工站、居民小组和群众手中等,做到用身边的案例警示群众。五是加大森林火案查处力度。六是积极组织开展“严管野外火源, 严查森林火案”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森林火灾、涉林案件的发生。
加大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我局共立刑事案件12起,破案7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1起,罚没款54万余元。
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积极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尤其在今年4月17日“绿卫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是加大对林区内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组织10余次统一行动,出动警力100多人次对“4.21松华街道办事处大哨野猫山失火案”及98起图斑查处等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二是出动警力对辖区内花鸟市场进行检查,并对相关的商户发放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资料。
按要求开展“平安林区”的创建工作。根据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创建平安林区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牵头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为创建“平安林区”工作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定期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进入林区走村窜户,广泛深入乡、村、组宣传巩固平安林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及时出警,积极配合市局110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我局克服了警力和警车严重不足的困难,积极配合昆明市森林公安局110指挥部的接处警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出警率和处警率达到100%,救助野生保护动物110只。
积极开展林区禁毒工作,保证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根据上级关于林区禁毒工作的部署,把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作为我局林区禁毒工作的重点,在努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的同时,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熟悉林情、山情、社情的优势,认真履行林区禁种铲毒、配合打击毒品犯罪和林区禁毒宣传三大职责。2019年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30多人次,车辆15余辆次,查可疑地块 8块,到林区进行禁毒宣传2次。在所管辖的盘龙林区未发现种植婴粟等毒品原植物情况,实现了林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
充分发挥了林区护林员的作用。警区民警和辅警以加强辖区内护林人员管理为重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岗或实地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护林员职责履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护林人员的能动性,同时根据护林员反映的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广辟信息渠道,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我局民警辅警定期开展摸排行动,详细掌握了辖区内各项信息资料,牢牢把握林区治安管理主动权。同时把维护林区社会、政治稳定结合起来,夯实基础,履行好职责,全面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的深入发展。
4、 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厉行节约统计工作等。
5、 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加强对存量资金的规范管理及合理高效使用,认真做好存量资金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四)部门管理制度。
1、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按照省、市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充分调动民警和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制定了规范具体、切实可行的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实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把工作落实到了个人,以制度管人,并逐步完善我局的各项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提高办案质量。我局根据市级森林公安机关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完善了《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执法办案区规章制度》、《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执法规范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了我局民警的执法行为,有效促进民警办案质量的提高。
3、 组织民警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民警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争做合格党员。
4、 2019年我局严格执行《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财务制度》、《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及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盘财〔2019〕1号文件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数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等要求,一是按工作进度及时从财政局拨入资金,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二是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及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做到了合理合规、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1、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收入数413万元,预算支出数是413万,完成率是100%,资金来源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是1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经费是261万元,包含公安保障经费、鉴定费、业务补助经费及辅警的津补贴等。
2、 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2019年专项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2019年财政安排项目支出是261万元,分别是办案经费14.3万元,已使用14.3万元;装备经费10.9万元,已使用10.9万元;业务补助经费100万元,已使用100万元;省级森林公安补助资金是1.98万元,已使用完;辅警的津补贴是102万元,已使用102万元。
3、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各级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控制,2019年发生“三公”经费支出4.32万元,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三公”经费总额是4.32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费用为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4.32万元,年初预算数是4.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4.38万元减少0.06万元,变动原因是:虽然2019年我局查破案件大幅上升,但都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及维护,公务用车数量和2018年相较无变化;(3)、无因公出国(境)数及人数;(4)、无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我局的采购类型是货物采购,采购金额是10.88万元,资金来源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七)固定资产情况。2019年我局严格规范资产管理,做到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保存完整、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财务管理合规且账实相符。
2019年末我局固定资产是65.1万元,而2018年固定资产是65.5万元, 较上年相比,固定资产减少了0.4万元,减幅达1%。减少的原因是:资产达到使用年限后,依照规定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报废固定资产。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为提高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力,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以确保我局2019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照本次整体绩效自评指标框架体系,从设定目标、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效益六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我局严格按照已经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来对预算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实现对资金从资金拨付、使用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不但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确保我局2019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我局无部门重点项目资金。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要求,我局从设定目标、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效益方面共45个指标,对我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评。
为提高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力和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以确保我局2019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评价目的。
根据区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传达相关要求,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
2、 组织实施
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有序地开展评价工作,如对2018年部门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实等。
(三)评价依据。依据自评框架体系的相关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分析和评分。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按以下步骤开展评价工作:一是对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核实;二是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及2019年工作任务,对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三是将2019年整体支出情况与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四是对照本次整体绩效自评指标框架体系,从设定目标、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效益六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 评价结果。
2019年依据自评框架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89分。
2. 主要绩效。
(一)2019年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和管理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控制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效益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预算控制情况良好,表现在:一是2019年我局预算完成数413万元,年初预算数413万元,完成率100%;二是2019年我局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0万元,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1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没有超预算采购。
(二)2019年,我局在各级部门的指导、支持和配合下,在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本年相关工作任务,工作时效不断提高,各项任务指标均达到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三)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林区的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和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认真研究所管辖林区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一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林区群众宣传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和森林公安的地位作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及时掌握林区的治安动态,加大林权纠纷的查处力度,防止林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和林农利益;三是通过组织开展林区治安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林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五、 主要经验做法
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区财政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对照各项指标任务,认真梳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六、 存在的问题
1、 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我局增加12名辅警,警力不足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但由于辅警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24人,人员的增加导致了资金严重不足、办公用房及辅警人员用房严重不足。由于政府食堂被拆除,民警、辅警值班备勤无处就餐等情况。
2、 车改后,我局执法执勤用车由原来的4辆减为1辆,随着经济发展,涉林案件大幅度上升,车辆不足严重影响了接处警、现场勘查、案件查处办理等执法执勤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工作,急需政府加大车辆、经费的保障,切实保障森林公安执法执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3、 由于目前涉林案件大幅度上升,刑事案件及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均需司法鉴定,但司法鉴定费用高昴,财政无此项专项拨款,鉴定费用的急剧增加,大量挤占我局人头及工作经费,导致我局经费极为紧张,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如滇源、阿子营林区存在大量农改林被侵占现象,农改林又属于基本农用地,在案件办理中存在无适用法律及打击处理方面的具体困难。
2019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