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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0-32215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14 15:28
名 称: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1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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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300231201000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维护本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林区内涉及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刑事案件的预防、控制和侦破工作。

3、预防、查处授权范围内的各种林政案件,组织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4、处置林区内各种热点突发事件。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林业、公安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出击,成立专案组集中全局警力,对毁林开荒严重的村组逐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摸排,召开村民大会,广泛收集线索,在掌握基本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堪验、司法鉴定、立案调查,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拘、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对在侦办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擅自开垦林地等违法行为也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区有关林业和公安工作的重大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云南省公务员管理的“八条禁令”和公安队伍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全局民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吃得苦、不怕累,能打硬仗的优良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执法执纪教育,同民警签订《执行“五条禁令”责任书》、《枪支弹药管理责任书》等。2019年,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万元,占总收入的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万元,占总收入的8%。与上年对比增加83万元,增加幅度是25%,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3万元。第二、鉴定费用比上年增加了30万元。增幅是100%。2018年支付的鉴定费用主要是挤占我局的公安保障经费,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为保障森林公安的日常工作和更好的打击破案,维护生态安全的职能作用,我局在2019年预算中增加了案件专项鉴定费用30万元。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增加,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涉林案件数剧增,根据《云南省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业务工作指南》第321页第十节鉴定中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鉴定”。按照目前法制质量考核要求,鉴定结果必须具有法律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而具有鉴定资质机构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林地面积的大小、活立木或林地上原有立木等不同情况,林政案件平均收费3000元/起,刑事案件平均收费1万元/起。3、业务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了50万元,增幅是50%,其主要原因还是鉴定费用等的剧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270万元,占总支出的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83万元,增加幅度是25%,,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3万元。第二、鉴定费用比上年增加了30万元。增幅是100%。2018年支付的鉴定费用主要是挤占我局的公安保障经费,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为保障森林公安的日常工作和更好的打击破案,维护生态安全的职能作用,我局在2019年预算中增加了案件专项鉴定费用30万元。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增加,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涉林案件数剧增,根据《云南省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业务工作指南》第321页第十节鉴定中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鉴定”。按照目前法制质量考核要求,鉴定结果必须具有法律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而具有鉴定资质机构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林地面积的大小、活立木或林地上原有立木等不同情况,林政案件平均收费3000元/起,刑事案件平均收费1万元/起。3、业务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了50万元,增幅是50%,其主要原因还是鉴定费用等的剧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是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是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鉴定费用等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包含公安保障经费、鉴定费、业务补助经费及辅警人员劳务费等,其中:辅警的劳务费支出是1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7%,商品和服务支出是16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7%,酱性支出是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上年对比增加83万元, 增加幅度是25%,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3万元。第二、鉴定费用比上年增加了30万元。增幅是100%。2018年支付的鉴定费用主要是挤占我局的公安保障经费,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为保障森林公安的日常工作和更好的打击破案,维护生态安全的职能作用,我局在2019年预算中增加了案件专项鉴定费用30万元。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增加,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涉林案件数剧增,根据《云南省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业务工作指南》第321页第十节鉴定中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鉴定”。按照目前法制质量考核要求,鉴定结果必须具有法律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而具有鉴定资质机构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林地面积的大小、活立木或林地上原有立木等不同情况,林政案件平均收费3000元/起,刑事案件平均收费1万元/起。3、业务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了50万元,增幅是50%,其主要原因还是鉴定费用等的剧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分类科目是2080505)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民警的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功能分类科目是2101101和功能分类科目是2101103)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民警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农林水(功能分类科目是2130213)支出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主要用于民警的工资、辅警的劳务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和项目经费等支出。

8.住房和保障(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民警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注重对执法执勤用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对执法执勤用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与2017年对比基本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资产总额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万元,固定资产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2.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9

14

   65

12.98


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盘龙分局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盘财[2020]74号《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经区财政局批复的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10300231201111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404025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