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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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主要包括: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盘龙区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审核拟列入盘龙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完成盘龙区委、盘龙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切实做好计划安置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退役士兵安置、复员干部管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退役军人机构组建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的基础性工程来抓。
切实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区司法局合作,成立云南省首家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退役军人维权提供专业服务;与区劳动就业局合作,成立云南省首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站,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帮扶;组织全区退役军人参加全省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组织退役士兵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会;组织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小坝休养所;
3.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茨坝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0人,主要是“代管地方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小坝休养所2辆,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茨坝休养所1辆,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日常公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866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5.59万元,占总收入的75.5%;上级补助收入4574.13万元,占总收入的24.5%;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无法做横向比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20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25万元,占总支出的3.04%;项目支出16684.19万元,占总支出的96.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无法做横向比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无法做横向比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8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无法做横向比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3.8万元;2. 优抚对象抚恤金4329.67万元;3. 退役安置支出11676.3万元;4.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23.64万元;5.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与上年对比,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无法做横向比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4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4%。主要用于:1.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4.25万元;2. 优抚对象抚恤金4267.12万元;3. 退役安置支出8872.57万元;4.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56.36万元;5.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无公务接待事宜发生。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无法做横向比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42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35.36万元,固定资产54.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8.6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故无上年数据,无法做横向比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4月份从民政局分开独立核算。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8.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28.99 | 2335.36 | 54.97 | 38.6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301111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1015092436637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101509251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