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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0-32266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17 13:25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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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1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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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能为: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2.组织开展辖区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4.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经授权的除外)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5.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规范管理,盐业行政管理工作。6. 组织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特殊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7.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8. 负责质量综合和商标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政策规定和质量考核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组织推动商标和名牌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名牌名品的使用和印制,负责商标、名牌名品和标志的保护,查处质量违法行为。9. 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产品质检机构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查处认证违法行为。10. 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检验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1. 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12. 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13. 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加强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的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街道和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区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区级计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14. 负责辖区内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区域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16.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17.承担上级交办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按照“3550”改革等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制订下发《盘龙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配套设计制作了《“盘龙区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完成”环节流转记录表》,完成新设立企业后将相关材料扫描,通过数字盘龙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平台流转到公安、税务部门办理后续事项,新办企业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盘龙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9310户,其中企业44423户,个体工商户44887户,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盘龙区新增市场主体19577户,其中企业7776户,个体工商户11801户,有效地促进了盘龙区经济发展。

2.   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着力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开展2019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重视,强化组织,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企业年报工作的刚性目标任务,因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的通报表扬。全面开展2019年“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2019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按照5%的比例,以随机摇号的方式,共计随机抽取盘龙区2284户企业(含农民专业专业社)和1284户个体工商户作为抽查检查对象,针对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2个大类共10个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9年“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在抽查检查中还委托经市政府公开招标中标承担我局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审计核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年报公示信息开展了专项审计核查工作。之后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了公示。

3.以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察为着力点,严守安全底线。

2019年共开展了14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5866人次、执法车辆3903台次,检查企业12839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234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1份,发放《食品经营备案卡》910份。有效抑制和消除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我区需进行食品监督抽检年度应检数不少于3320份。2019年我区被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列为A级,2019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共完成食品抽检食品安全抽检3475批次,抽检合格率97.5%。

在特种设备监察工作中,2019 年重点开展金殿庙会特种设备现场保障、“两会”和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昆明-南亚东南亚楼宇经济产业发展大会会议场所及参观路线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锅炉及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等。组织开展“3·15”电梯安全常识宣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4.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引导,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2019年,组织12个分会开展3.15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布标49幅,LED屏宣传标语11条,设置宣传展板16块,播放《中消协老年消费教育宣教片》1次,发送公益短信43000条,提供咨询服务1500余人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现场受理投诉5件,展示假冒伪劣香烟19个品牌。2019年, 我局申(投)诉举报维权中心共接到群众电话咨询8411余件,消费者投诉举报11872件,投诉举报限时办结率达100%,涉及金额8721.8万元,挽回损失2606.69万元 ,实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办结、回复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名称为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9辆(49辆为我单位资产账面数值,由于历史原因,账上有15辆车无法下账,实际实有车辆数为3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18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3.26万元,占总收入的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48.62万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2%,主要原因为:1.2019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记账方式发生变化,将非同级财政拨款计入了其他收入,导致收入增加。2.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813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4.97万元,占总支出的63%;项目支出2981.07万元,占总支出的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5%,主要原因为:1.2019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记账方式发生变化,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2019年增加了市级拨付的集贸市场奖补经费1196.1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4.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主要原因为残疾人保障金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人均公用经费2.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1.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主要原因2019年增加了市级拨付的集贸市场奖补经费1196.1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798.10万元,包括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9.7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948.6万元、市场监管执法390.64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4.6万元、药品事物12.5万元、化妆品事务7.92万元、医疗器械事务1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3.11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62.1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0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创文工作经费)8.7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增加了市级拨付的集贸市场奖补经费1196.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13801)316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389.7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1948.6万元,市场监管执法(2013805)390.64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2013806)4.6万元,药品事物(20138012)12.5万元、化妆品事务(20138014)7.92万元、医疗器械事务(2013813)1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39.91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6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其中知识产权经费支出(2060404)3.28万元,专利资助扶持经费(2060404)40万元,智慧市场监管系统服务费(206040)118.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2080504)12.4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372.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36.1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7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重大卫生公共支出(2100409)0.0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74.8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51.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147.7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支出8.7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150805)12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7%,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34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68.46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44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的0.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与预算相差较大,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1万元,增长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35万元,增长1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019年我单位购置食品快速检验车一辆,此采购项目为省级采购项目,2019年完成设备采购及验收,支付尾款,故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44万元,占9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09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为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公务用车类型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2017年报发改委立项审批通过,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办理采购手续,依据云药监财〔2018〕1 号文件,2019年车辆购置手续全部完成,支付购置尾款17.0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州市局来我局协查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主要原因为残疾人保障金缴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127.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3.63万元,固定资产2169.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60.76万元,无形资产8.61万元,其他资产135.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8.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01.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27.93

353.63


1775.37

127.89


266.37

0

460.76

8.61

135.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5.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9年的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中,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需要计提折旧,故固定资产的价值是以折旧后的净值填列,无形资产的价值是以摊销后的净值填列,故资产总值较上年减少较大,减少值为折旧及摊销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3.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41401111


附件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