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000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2019年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设11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加挂健康产业办牌子)、财务科、人事科教科、法规和综合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牌子)、医政科(加挂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加挂区老龄委办公室牌子)、妇幼家庭发展科、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
4、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
9、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相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办公室职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
11、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14、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的日常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8、负责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需求评估、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9、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固定资产投入工作开展情况。今年区政府下达任务数6亿,市卫健委下达任务数3亿。截止7月底,完成固投任务3291万元,完成市级任务数11.97%,完成区级任务数5.985%。
2.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年初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数2个。目前已完成1个(昆明娇点美容医院),昆明旭美人美容整形医院正在积极对接,待医院完善工程发票和验资报告后即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上级下达指标完成情况
1.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8‰以内。截止2019年9月30日,全区共出生3829人,死亡145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8‰,年度孕妇普查率达94.8%,婴儿死亡率1.56‰。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我区发生一例孕产妇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指标仍然控制在任务指标范围内。
3.推进献血工作稳步开展。2019年市级下达我区无偿献血任务数为8340人。截止9月30日我区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数为4974人,任务完成率为59.64%。
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有直属单位共14家,其中医院3家,卫生院7家,疾控中心1家、妇保中心1家、人才中心卫生分中心1家、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1家。区卫健系统事业编制1032人,实有61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本科学历376人,大专学历172人,中专及以下学历63人。有专业技术人员548人,其中高职102人、中职150人、初职261人、其他35人。继续加强卫生队伍梯队建设和后续人才储备工作。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卫生医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2.三医联动改革举措全面完成。
2.加强医院现代化管理。
一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面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年共受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医疗广告、毒麻药品印鉴卡各类许可收件2008件,办结2008件,办结率100%。
3.全面落实“全民健康提升工程”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按要求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确保育龄群众的生育权利。(2)进一步规范开展“18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工作”。(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全区录入在“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742369份,截至目前,家庭医生实施100%电子化签约,2019年续签255567人,新签31933人,合计电子化签约2875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均实现100%签约。履约319703人次。(4)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完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慢病示范区工作台账模板的汇总下发。对2011年、2013至2018年慢病示范区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数据录入。对辖区八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八家家街道67家社区完成了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工作情况督导及现场指导;(5)积极协调组织开展创建及健康细胞建设工作(6)疾病预防控制工作。1-9月未发生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生乙类传染病13种共1163例。(7)职业病工作。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积极对接区安监局了解全区职业卫生现状、工作机制等;结合全区实际拟定了“盘龙区2019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及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健康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整治工作;联合全区各相关部门,摸清全区企业底数,筹备开展职业病健康宣传培训。完成了全区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工作。(8)食品安全工作。按照《2019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和《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工作。(9)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我局积极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推动户厕建设进度。(10)2019年6月完成了区老年活动中心的相关人、财、物的交接工作(11)精准开展水源保护区“健康大篷车”巡回医疗活动。(12)博奥民生项目实施构建“医防融合”的智慧社区三高慢病管理体系降低“三高”发生率、应用先进基因检测技术为户籍新生儿提供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民生工程、共建区域精准医学检验中心为提供优质临床诊疗服务。
4.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中医药工作
(1)中医药工作全面推进。在巩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基础上,全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馆建设也在不断地完善。7月份对辖区内97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2)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二是开展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三是开展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建设工程。使用基本药物补助为各乡镇卫生院配备数字化 DR、彩色超声多普勒、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电解质仪、除颤仪、便携式转运呼吸机、多功能床旁监护仪、气道管理箱(含喉罩、口咽通气道)、自助全科诊疗仪、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仪、中医熏洗、牵引、电疗、煎药室设备、医用冰箱等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设备,使全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设备达到标准化要求。截至目前,设备已完成政府采购,将在10月底集中配送投入使用。四是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在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茨坝街道重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社区医院建设试点,突出“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社区医院试点建设为抓手,促进分级诊疗,推动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补齐短板,规范诊疗行为,目前试点方案已正式印发,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接受了市级专家组复审。五是开展2019 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六是落实基层绩效政策。
5. 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区级10家健康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对前期日常巡诊中初筛患有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建档立卡群众开展上门复检复查活动,共复检复查238名建档立卡慢性病、特殊疾病群众。在水源保护区开展覆盖4个街道的8期健康教育下乡巡讲活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家庭医生签约实现全覆盖。
6. 凝心聚力,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与全区防艾成员单位签订了《2019年盘龙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责任书》;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委员,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将防治艾滋病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组织完成辖区内行政和技术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暗娼人群外展同伴教育、咨询检测、安全套推广、性病诊疗、阳性暗娼管理、抗病毒治疗转介等干预活动;组织开展男男性行为人群外展同伴教育、咨询检测、安全套推广、性病诊疗等干预活动;认真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活动的开展;全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主中心按要求全部开展HIV检测;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整合服务及消除母婴传播工作。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由我区发现并报告HIV感染者及AIDS病人123例,报告率100%、及时率100%、完整率100%、首次流调率100%、阳性告知率100%;2019年1月至9月,我区完成VCT2548人,HIV初筛阳性28人,确证检测27人,确证阳性27人。梅毒阳性7人,成功转介至市CDC性病规范门诊7人,梅毒阳性成功转介率达100%。2019年6月开展咨询质量核查。截止至9月30日,完成随访和关怀救助115人。
7.政务信息全面完成
向区委信息科、区政府办政务与信息公开科、市委宣传部共报送工作信息约78篇,完成信息约稿19篇(采纳7篇)。在昆明日报等主流刊物刊登文章共98篇,其中昆明日报22篇,掌上春城26篇,春城晚报、腾讯新闻、今日头条、搜狐新闻、网易新闻等共计46条。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78条。
8.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制定下发了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区卫健系统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到岗到人,签订率达100%,责任书内容做到量化、细化、层层分解。3月19日召开《盘龙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对2018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2019安全生产工作,并就医疗系统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已经对110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9.信访工作按要求完成
全年共处理区纪委信访件3件,区信访局转件15件,接访一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0.人大政协提案完成情况
全年共接办人大政协提案共32件,目前正在办理阶段。共负责行政办公会16次,按要求进行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16份。
11. 卫生统计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辖区602家医疗卫生机构机构卫生统计网络年报、月报、人力及设备实时报工作,严格履行我局审核权限要求,努力提高直报数据质量,顺利通过了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
12. 认真落实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清理工作
盘龙区卫健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盘龙区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成立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的4个专项督导组,分别对局属12家公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5月24日盘龙区召开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基层12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专项督查组全体成员共计40余人参会。全区动员会结束后,基层12家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单位内部动员会,成立单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领导分片包干与单位内科室负责人进行政策讲解和思想发动,再由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动员,必要时,对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反复做工作,做到层层抓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截止2019年6月12日为止,局属12家公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认真落实清理整治工作,均未出现零报告的现象。专项整治后,全区卫生健康系统12家单位共修订完善内管理制度数量41个,新建管理制度数量16个。
13.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对《盘龙区卫生系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盘龙区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预案》《盘龙区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盘龙区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4部专项预案进行了修订,对预案中人员变动和工作内容不足之处,相应作出调整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设立医疗救援组、疾病防控组、卫生监督组、健康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共80人(AB角),并遴选局属各单位在职在编,在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卫生管理、心理学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职称或具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临床救治丰富工作经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成立区级卫生应急专家库。建立区级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资料库,实施计算机管理,按照省、市卫生应急办要求更新补充了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建立了应急物资库,贮备了“84”消毒液、漂白精粉、漂白精片、喷雾器、应急包、红外线测温仪、B级防护服、N95口罩等应急物资和设备。开展区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盘龙区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盘龙区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奖励补助意见》、《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征用及补偿意见》的等队伍管理、运维保障及评估考核制度;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卫生执法监督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盘龙区2019年学校(园)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对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及时向区教体局进行了通报反馈。开展了2019年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参加了市级燃气站反恐应急演练。在松华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全民卫生应急自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在市级9月5日卫生应急培训会上做了经验交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报告及时率及处置及时率均为100%。2019年1-9月共报告2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起是昆明市延安医院急诊科收治3名亚硝酸盐中毒患者的食物中毒事件(较大事件),共发病3人,死亡1人、事件波及4人,已结案。另一起是华信肯琦儿幼儿园手足口病疫情(一般事件),共发病15人,死亡0人,事件波及267人,已结案。
14. 续建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2019年我局续建盘龙区卫计系统基层业务用房改建加固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932万元,对水源区双龙卫生院、滇源中心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分别进行了业务楼、医技楼、宿舍楼等设施的改建加固,通过项目实施,水源区全部4个街道,全面、彻底消除危房隐患,有效提升水源区医疗卫生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看斌就医的环境。目前项目已竣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5.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规范开展日常监督
(1)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稽查工作。我局全年未发生重大执法错案,也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合议132次,对24起按简易程序处罚案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实行“每月督查制”,按照《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内部稽查检查表》的相关内容对局各科室工作开展了12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纠纷260起,及时处理率达100%。
(2)强化培训,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19年全局共派出监督员58人次参加省、市、区各级部门组织的32场培训。
(3)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不断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卫生协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目前,我区建立12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共配置专兼职协管员37名,卫生监督网格化更加完善。全年我局共组织了6次业务培训和跟班培训。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19年,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诊疗、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监督的总户数达到了3391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5.12%,行政处罚案件131起,罚款320600元。截止2019年10月17日,共打击非法行医共23次,查处和取缔非法行医人员和黑诊所26起。
2019年办理卫生许可证620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56户(新办证122户,延续58户,变更12户,注销64户)其中,旅店业60户,理发店56户,美容店69户,文化娱乐场所22户,公共浴室28户,候诊室5户,游泳馆4户,商场12户。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7期,行政处罚信息30期。
16. 妇幼工作稳步推进
全年享受奖励与扶助资格确认情况:2019年符合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对象1002人,其中伤残家庭388人,死亡家庭614人,需发放494.52万元;符合享受市级特别扶助1002人,需发放240.48万元;符合享受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55户,需发放21.75万元;符合享受奖励扶助对象1074人,需发放109.476万元;符合享受昆明市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补助1258户,需发放143.24万元;符合享受中考加分116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98人。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834人,需发放43.402万元。根据省、市、县(区)承担资金到位情况,其中的市级特别扶助资金和昆明市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已按每个街道所需发放金额下拨到街道办事处。
截止2019年10月14日违法生育行政处罚立案8件,结案7件,罚没款2.9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1件,征收21.075万元。
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婚检率93.12%,新生儿代谢性筛查率97.33%,听筛筛查率96.74%;年度孕妇普查率达94.8%,婴儿死亡率1.56‰。我区发生一例孕产妇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指标任然控制在任务指标范围内。剖宫产率39.33%,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417;对全区准备怀孕和在孕的夫妇免费增补叶酸1178 人。
17.爱卫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四月”爱卫月、“世界无烟日”和“世界洗手日”活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参加人员共计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劝阻吸烟人员300余人,兑换宣传礼品2万余份,收集烟头8万余个。
坚持落实周五爱国卫生大扫除长效机制。截至9月30日,共组织卫生大扫除活动30次,出动人员20560人次,车辆1475辆次,清除卫生死角3058个,清除小广告7758条,清运垃圾3024.5吨,清捡绿化带154772米,清扫街路82885平方米,疏通沟道22451米,整治居民院坝565个次,清理乱堆乱放274处,除四害孳生地3785处。
1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随机对东华、金辰、青云、龙泉、拓东、东华、青云、金辰八家街道所有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共督导67家,8月份对松华街道、茨坝、滇源、阿子营街道11家社区机构进行督导;对金辰街道1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 对新成立八家社区专干进行岗前培训,对辖区原有32家社区机构开展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培训6次,累计对精神卫生防治人员40人开展培训。 截止至9月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际检出3519例,检出率达到4.2‰,实际管理患者数2082 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为60.49%。配合政法、公安部门完成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稳控工作,共筛查评估173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169名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复核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相关信息已及时通报公安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2、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
3、昆明市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4、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昆明市盘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7、昆明市南屏口腔医院
8、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
9、昆明市盘龙区双龙卫生院
10、昆明市盘龙区松华卫生院
1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卫生院
12、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卫生院
13、昆明市盘龙区龙泉中心卫生院
14、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卫生院
15、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年末实有编制108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 人),事业人员 66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0 人)。其他人员 0 人。
离退休人员 793人,其中: 离休 5人,退休 788人。
实有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1—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6,83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34.52万元,占总收入的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5,109.13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4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89.21万元,占总收入的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了5751.7万元,增幅18.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的单位新增了1个,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二是新增民政转来高龄老人补助项目资金;三是医院、卫生院的医疗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6,49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82.38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11,408.84万元,占总支出的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156.94万元,增幅6.3%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的单位新增了1个,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二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自然增长、医疗卫生事业支出等方面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8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9.69万元,增幅16.43%,主要原因分析是: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的单位新增了1个,工资福利自然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0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专项;
2. 老年福利支出1,536.9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补助;.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69.17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创卫、爱卫相关支出;
4.公立医院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84.44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基本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乡医综合能力提升及基本药物补助;
6.公共卫生支出7,196.0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公共卫生服务;
7.中医药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中医发展;
8.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98.69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充专项;
9.医疗救助支出59.14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专项;
10.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5.6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老年人健康事务;
1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9.37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卫生专项;
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7.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42%。与上年对比减少847.25万元,减幅4.24%,主要原因分析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1.72万元,老年福利支出1,536.97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83.6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7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791.77万元,公立医院2,196.3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92.91万元,公共卫生8,919.70万元,中医药13.0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524.7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25.11万元,医疗救助59.14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5.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9.371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34万元,支出决算为21.87万元,完成预算的5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9万元,完成预算的5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控制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减少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95万元,下降2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2万元,下降1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万元,下降7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控制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减少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9万元,占96.89%;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3.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盘龙区卫生健康部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盘龙区内外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改工作、行政审批工作、应急工作、大健康工作考察、学习交流、交叉检查等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人员增加,工作安排等带来的运行经费自然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车辆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23,71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73万元,固定资产9157.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55.50万元,无形资产283.49万元,其他资产350.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7.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89.3 平方米,账面原值 10.44万元;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 万元;报废报损资产 184 项,账面原值146.27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37.55 万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719.51 | 13073 | 9157.24 | 7494.39 | 32.82 | 1499.49 | 130.54 | 855.5 | 283.49 | 350.2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1、评价结果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整体部门评价得分93.54分,评价结果为优。
2、主要绩效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①固定资产投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区政府下达任务数6亿,市卫健委下达任务数3亿。截止7月底,完成固投任务3291万元,完成市级任务数11.97%,完成区级任务数5.985%。目前,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端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共计645.2万元。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电子胆道镜、电子关节镜” 采购项目共计1133.7048万元。我局已积极对接,收集各项目入库资料,待资料收集完善后上报统计局,作为第四季度入库入统依据。
②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年初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数2个。目前已完成1个(昆明娇点美容医院),昆明旭美人美容整形医院正在积极对接,待医院完善工程发票和验资报告后即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2)上级下达指标完成情况
①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8‰以内。截止2019年9月30日,全区共出生3829人,死亡145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8‰,年度孕妇普查率达94.8%,婴儿死亡率1.56‰。
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我区发生一例孕产妇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指标仍然控制在任务指标范围内。
③推进献血工作稳步开展。2019年市级下达我区无偿献血任务数为8340人。截止9月30日我区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数为4974人,任务完成率为59.64%。
(二)具体绩效分析
根据指标评价结果显示,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在部门决策部门目标,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项目的部分指标未细化,酌情扣0.5分,得分2.5分
部门管理预算管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年末,部分项目资金有结余,酌情扣0.5分,得分3.5分。
部门产出部分满分18分,通过对重点绩效项目进行项目评价,已重点项目的产出指标得分值推算出相应项目的得分率,用得分率乘以项目权重分得出该项目在部门整体项目中的绩效产出得分,合计后得出部门的绩效产出得分为17.34分。其中: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87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偿经费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85分,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87分,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85分,区三高慢病管理项目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9分,具体项目的综合得分情况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效果部分满分21分,通过对重点绩效项目进行项目评价,已重点项目的效果指标得分值推算出相应项目的得分率,用得分率乘以项目权重分得出该项目在部门整体项目中的绩效效果得分,合计后得出部门的绩效效果得分为19.2。其中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项目完成情况满分3分,得分2.8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偿经费完成情况满分3分,得分2.78分,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项目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87分,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85分,区三高慢病管理项目完成情况满分2分,得分1.9分,具体项目的综合得分情况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可持续发展部分,长效管理创新情况,满分2分,本年度无长效管理创新情况,故不得分。
除以上扣分项外,其他指标均得满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1020110732406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