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010-32436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22 11:44
名 称: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2 11:44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0300232601000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批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龙头企业、乡镇企业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展以及农村可现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发展

7、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项目管理,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8、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9、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10、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12、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3、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14、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5、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7、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8、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强化主业意识,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二是农业生产完成农业粮食作物种植、蔬菜种植、烤烟生产各种计划指标,实现税收2031.26万元。畜牧业产值7542万元。完成水源区畜禽禁养工作,散养户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贯彻落实调整农业结构。实施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减药技术推广项目,共投入资金139.176万元。农村生物能源与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019年投入306万元,建设新型小烤房80座,新建生物质颗粒加工线1套,对2018年建设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生产生物质颗粒800吨,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颗粒440吨。

三是抓好植保、农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特别是非洲猪瘟防控、农村能源安全工作。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工作成果。清产核资落实到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面积213463.6亩,农改林面积32768.24亩、集体地面积94118.27亩,农民承包地88758.19亩,颁证户数16345户,颁证面积88758.19亩,地块42948;通过农业农村部数据汇交。完成被征地人员身份做了10个街道60742人身份认证审核工作

四是乡村振兴工作实施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出台《昆明市盘龙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创新村庄清洁工作制度,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

五是牵头开展全区“农改林”土地清理整治工作,开展绘制“农改林”矢量图,研究制定“农改林”土地整治方案及土地租金方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区有害生物寄主面积840898.5亩,监测覆盖率达100%;完成松小蠹防治面积3329亩。经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2019年度防火期,未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完成森林防火硬任务。

六是严格执行林政管理工作月报制;完成225个疑似图斑现地核查和省、市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初审上报永久征用林地2件;初审上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1件;受理审批林木采伐报件11件。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抚育工作。盘龙区湿地面积1211.53公顷,湿地保护率为76.51%(排名第五),自然湿地面积383.79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为75.61%(排名第五)。

七是围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确保脱贫工作精准到位。完成对8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及11817户非建档立卡户的分类筛查工作,省办大数据平台系统标注工作已完成。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552人,参保率实现100%,待遇领取率100%。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4类18个问题、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意见的3类13个问题及区扶贫办自检自查发现的15个问题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方案,抓实整改,梳理问题通过整改,均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并报市扶贫办销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2019年3月18日,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扶贫科、林业和草原综合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10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主要是区农业农村局(本级)行政人员18人,农机站(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动物卫生监督所8人、农业农村发展中心14人、森林防为指挥办公室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092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34.75万元,占总收入的0.6%。盘龙区农林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248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81.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9年与2018年收入对比减少1708.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取得的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万元,其他收增加134.7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30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04万元,占总支出的4.28%;项目支出22072.01万元,占总支出的95.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盘龙区农林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411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51万元,占总支出的3.8%;项目支出23187.97万元,占总支出的9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由于单位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工资增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4.53万元;由于项目收入资金减少,项目安排支出比上年减少1115.9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9.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018年度日常支出92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单位人数增加,同时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工资,公用经费略有增加,因此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4.4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72.01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23187.97万元对比少支出111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减少367.3万元,2.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减少751.71万元(其中农业支出增加536.1万元,林业支出减少467.77万元,扶贫减少505.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减少12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减少189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支23534.9万元对比减少813.88万元,主要原因:1.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增加14300.91万元(以前年度计入农林水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6.77 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1.2万元 ,4.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减少15104.89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12.46万元,6.灾害应急支出比上年增加3.3万元(以前年度计入农林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6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430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4%。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和天然林保护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2019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

12. 农林水(类)支出821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病虫害控制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执法监管支出;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付;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其他农业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森林应急救援支出。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预算的5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5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2.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因。1.因公出国没有,2.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3. 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52万元,增长2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1.5万元,增长20.83%;公务接待增加0.02万元,增长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的原因:1.已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但单位现有的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2.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还要更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占98.9%;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局机关及下属部门用于农业农村猪瘟扑杀、病害送检、森林防火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1万元。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万元,两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决算所放的科目名称不同,如2018年2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11.93万元,2019年决算却列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龙区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439.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99.57万元,固定资产239.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94.54万元,无形资产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39.37

4999.57


0

110.32

0

129.24

0

1394.54

1.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76万元,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四个,其中林业生态建设营造林项目143.0176万元,资金万元;购买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资金46万元;村庄亮化项目-太阳能路灯,资金159.968万元;购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资金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9年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0300232601111

 

附件4.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0102108332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