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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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总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2、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击斗争。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防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3、按照区政府分工要求,负责编报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指导辖区城市规划区域内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作。
4、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城市建筑业行业及市场、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业、房地产经纪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拟定辖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租房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宜居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和落实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地监督管理;负责区属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负责组织或协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工作。
8、负责辖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及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绿色建设和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10、负责辖区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许可证行政审批管理。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城市道路桥梁的管理的法律、法规、法令,抓好城市道路桥梁市政产业政策的落实。
13、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市政设施、地下通道等进行维修和管理。
14、负责审核、审批占道开挖、占道围栏的维护管理。
15、负责所管市政道路的大中修工程,对新建城市道路工程的安排提出意见,参与竣工验收,交接并安排维修养护工作。
16、负责编制年度维护(修)计划和归口统计工作。
17、对涉及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各级人大、政协及“12345”便民热线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提案,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执行结果向上级作出报告。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人防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救、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应急预案;实施9.18防空警报鸣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效监督管理人防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建立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空、防身以及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等工作。
工程项目:新建匝道连接西北绕城高速立交,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房建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每季度巡查,确保小区无乱搭乱建;无人为损坏房屋结构、公共设施、设备;及时预防和消除隐患,开展保障性住房动态复查工作,每季度对承租户进行一次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户,建立维修台账,对承租户反应的房屋维修问题及时修理。
村镇建设: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村镇危房进行最直接的了解,并及时组织实施危旧房的修缮。
防震减灾:组织全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骨干队员参加昆明市防震减灾局组织的培训;对全区地震宏观联络员开展培训工作,开展防震应急的宣传,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地震损失。
液化燃气:加大对各液化燃气储配(充装)站、供应站点的安全检查,及时查找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检查,燃气供应站(点)日常安全巡检巡查、普查等工作。
物业服务:认真做好针对物业的相关投诉、积极统计民办物业企业摸排情况、做好对物业企业物业服务价格备案的指导、积极配合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分派相关的工作人员到项目实施地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与施工质量。
辖区事业建设:通过不断的实践,总结经验,不定期开会研讨适合辖区发展的方向并付诸实施。
人居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要求,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机制落实,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春城”为目标,坚持城乡并重,加强属地管理,不断改善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幸福宜居新昆明。
2019年度圆满完成了全年道路桥梁和维修养护工作,为市民安全出行创造了条件。圆满完成了“创建文明城市”道路整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单位)
2、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1人,主要是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下级部门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8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
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0,77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9.08万元,占总收入的98.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1.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6%。与上年对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8,380.7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48.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申报项目较上年增加致使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6,59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2.17万元,占总支出的18.81%;项目支出13,472.91万元,占总支出的81.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度支出合计19,348.39万元)支出合计减少2,753.31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属于延续性建设项目,款项拨付按工程进度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2.17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日常支出3,345.85万元)支出减少223.68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本年度期间部门有人员退休,有借调外出人员且本着厉行节俭的态度,致使人员经费产生差异。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72.91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16,002.54万元)经费支出减少2,529.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具有延续性,款项拨付按工程进度拨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70万元、资本性支出13,142.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5.31万元,占本年支出(16,595.07万元)合计的51.67%。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9,836.74万元)减少1,261.43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金额占比大的部分项目减少,致使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无增减变化,支出总额都为4.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都为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组织管理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知识和技能,做好全区人防预警工作,管理全区人民警报预警体系,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应急预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39.56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16,351.88万元)减少2,712.32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金额占比大的部分项目减少,致使支出金额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1.85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费4.51万元、电费4.14万元、邮电费14.25万元、物业管理费19.41万元、差旅费17.71万元、维修(护)费15.93万元、租赁费4万元、培训费9.32万元、劳务费156.96万元、工会经费83.91万元、福利费12.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3,142.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8,16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75.54万元,固定资产1,992.81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408.31万元,车辆584.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168.35 | 16175.54 | 1992.81 | 1408.31 | 584.5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2019年度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表 (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3、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301111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