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政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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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政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子政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 负责制定和规范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 负责牵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对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做好区级营商环境督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督查工作。
4. 持续深化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对策建议、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梳理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5. 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区级有关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大厅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6. 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党群服务”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资源,建设盘龙区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7. 负责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组织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等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的重大项目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组织联合勘验等。组织开展联合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区级重点投资审批事项会商汇办和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8. 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条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并监督项目进场交易;负责全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当事人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公告及管理;负责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9. 负责推进盘龙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督查政务服务分中心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10. 管理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盘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龙区投资服务中心、盘龙区党群服务中心。
11.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推进“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抓手,盘龙区率先在全省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平台建设工作,通过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搭建 “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平台,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片区整合环保、民政、城管等19个部门,由43个窗口精减至8个窗口,办理183个事项,2019年以来至今,“一窗式”共办理10,896件,通过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稳步推进“最多跑一次”。并按照“民生事项不出街道”原则,在8个主城街道17个社区,把人社、民政等7个部门的26个民生事项下放街道、社区,通过“一窗式”综合窗口收件,“三级联动”平台内部流转办理,通过数据跑路,实现企业和群众“不用跑”。
二是重心下移,全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政务服务大厅利用LED大屏、摆放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宣讲咨询等形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盘龙在行动”主题活动,并在“盘龙政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第二,组织盘龙区第十五讲“盘龙大讲坛”,进行“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云南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盘龙区领导干部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再认识;第三,区营商办先后召开工作会2次、视频培训会3天、组织我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县区营商环境评价部门问卷集中填报工作,对填报情况进行自评和分析研判,完成自评分和自评报告,并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确保反馈问题清单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第四,在区行政中心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安排部署会,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第五,为提升新注册企业的满意度,盘龙区政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共同在北京路支行三楼举行了首批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上线运行活动,切实推进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第六,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部手机办税费”,并在税务分中心安排专人积极宣传引导办税群众使用“一部手机办税费”移动平台,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大厅高频业务办理效率,解决税费征纳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让更多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络”、“少跑马路”,享受“指尖办税”的方便快捷。
三是率先实施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已开展的“一窗受理”等服务的进一步提升。全城首家试点(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盘龙登记处金星办证点)今年8月22日正式实行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先期将面向二手房坐落于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两证齐全的群众,开展不动产转移、抵押、变更等业务办理,旨在让服务对象实现就近办、网上办、全城通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向纵深。2019年截至目前,共办理转移登记540件、抵押登记703件,税收总额716.03万元。
四是推行“互联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率先在全市设立投资服务窗口,项目从发改立项到竣工实行“一站式”审批,并成立了全市首支“行政审批服务队”,推行“预约办理、上门办理、代办业务、全程免费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投资项目窗口接待群众咨询312件,受理投资项目148项,审批事项334项,总投资金额概算876.7亿元。
五是率先启动“政务吹哨、部门报到”优化营商环境机制。盘龙区政务服务局学习借鉴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2019年4月12日,在全市首家启动“政务吹哨,部门报到”投资项目会商汇办工作试点,探索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扩展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运用到投资服务审批提速工作中。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投资审批堵点、难点、痛点,特别是企业和群众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基层办不了,单一部门也办不了的瓶颈问题,科学制定了《盘龙区开展“政务吹哨,部门报到”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按照“重心下移服务基层” 、“问题导向便捷高效”、“改革创新高位统筹”原则,整合下沉市区审批服务资源,建立了“一流程一函告一通知五清单”工作新模式,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在盘龙区投资放心,发展有信心。目前,全区按照“政务吹哨、部门报到”模式开展会商汇办5次,涉及审批事项24个。
六是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全面开放、平等竞争、强化监管、规范高效的原则,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设置了远程异地评标室、监督见证室,推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常态化。在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设置“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便于群众投递投诉材料,并在受理投诉时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投诉流程受理;及时制定《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的通知》,建立全区各相关部门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工作机制,以月报方式交流各领域内的信用信息情况,互通互认,联合惩戒;为优化办事流程,将我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1日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网络备案直接上传至“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审核备案,更加节约了招标人的招标时间。
2019年累计完成各类交易367件、交易总额120835.521万元。其中,网络备案统计情况:工程施工项目61件投资额105709.65万元,工程监理、勘察、设计19件投资额4745.871万元,招标情况备案表64件,政府采购28件投资额10380万元。
七是“中介超市”的运行开通了招投标快捷通道。第一,按照《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开展远程选取中介服务、全过程不见面交易工作,属审批中介事项且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进入本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中介超市为各招标人开通了快捷通道。第二,按照业务流程全程跟踪监督服务要求,为项目业主提供操作培训和业务咨询,对项目业主提交的项目名称、选取方式、公示信息、公示时间等内容进行规范指导,并对业主提交的公告信息进行审查;在中介机构的选取过程中提供现场服务、见证服务和同步录音录像服务,对数据和材料进行归档管理。第三,实施信用管理,对各类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资质等级、执业诚信记录等信息数据库和行业中介黑名单,定期进行公布,为信用管理提供基本依据。第四,推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中介市场体系、推进中介行业公平竞争,提高了服务质量、节约了服务时间、降低了服务费用,方便了项目业主,维护了业主和中介双方利益。2019年以来至今,区政务服务局共发布公告76件、选取结果79件、签约项目73件、履约结束63件,项目成交额329.13万元节约资金128.4万元,共收到招投标相关投诉件并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件4件。
八是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更好的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盘龙区政务服务局借鉴广州、上海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在充分体现“政务客厅”服务理念基础上,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创客空间”、咖啡吧、书香昆明、自助上网申报区等人性化区域。同时,推出了“十大”便民新举措,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实行无声叫号等新模式,并新增水、电、气、法律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免费EMS快递服务,在各片区增设“零收费”打印、复印服务。
九是做好“24小时便民服务超市”建设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盘龙区政务服务环境要求,盘龙区政务服务局结合自身情况,制定 “24小时便民服务超市”工作方案,确定自助终端机型及数量,启动“24小时便民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将人社、市场监管、教育等多部门可纳入事项整合于自助设备,为市民提供社保清单自助打印等多项自助业务,进一步给广大市民提供便民服务,真真切切把“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
十是全面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运用在学校、医院、车站、重点楼宇、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摆放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宣传、推广。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25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9.72万元,占总收入的59.80%;上年结余1.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06.17万元,占总收入的40.15%。本年收入2,256.92万元与上年1,296.35万元相比,增加960.57万元,增幅74.10%,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会计制度改革,从2019年1月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本年收入中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906.17万元,其中: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收入747.83万元(不动产分中心租金180万元、新大楼装修工程尾款447.36万元、不动产分中心设计装修工程款及监理费120.47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58.35万元,上年收入中不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二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49.72万元比上年1,226.24万元相比,增加123.48万元(其中:24小时政务超市装修改造费12.99万元、工作服定制经费65.69万元、创文工作经费2万元),增幅10.07%。所以,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2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51万元,占总支出的18.15%;项目支出1,742.74万元,占总支出的81.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95.33万元相比,增加833.92万元,增幅64.38%,主要原因分析:会计制度改革,从2019年1月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本年支出中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77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1万元(含在职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临时性生活补贴)、项目支出631.22万元(含不动产分中心租金180万元、新大楼装修工程尾款330.75万元、不动产分中心设计装修工程款及监理费120.47万元)、上年支出中不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51万元。与上年266.09万元对比,增加120.42万元,增幅45.2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中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148.31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奖和退休人员临时性生活补贴,上年支出中不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82万元占基本支出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2.74万元。与上年1,029.24万元对比,减少了713.50万元,增幅69.3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中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631.22万元,用于支付不动产分中心租金180万元、新大楼装修工程尾款330.75万元、不动产分中心设计装修工程款及监理费120.47万元,上年支出中不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楼维护费:支出72.24万元,占总支出4.15%。
(2)窗口工作经费:支出20.53万元,占总支出1.18%。
(3)宣传工作经费:支出9.52万元,占总支出0.55%。
(4)“一窗式”人员配置经费:支出763.20万元,占总支出43.79%。
(5)新大楼移民资产使用费:支出160万元,占总支出9.18%。
(6)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3.83万元,占总支出0.22%。
(7)信息网络系统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占总支出0.08%。
(8)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经费:支出0.07万元,占总支出0%。
(9) 24小时政务大厅装修及改造经费:支出12.99万元,占总支出0.75%。
(10) 2019年工作服定制经费:支出65.69万元,占总支出3.77%。
(11) 盘龙区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大厅租金:支出180万元,占总支出10.33%。
(12)盘龙区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大厅设计装修一体化工程款及监理:支出120.47万元,占总支出6.91%。
(13) 盘龙区新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工程尾款:支出330.75万元,占总支出18.98%。
(14)2019年创文工作经费补助: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39%。与上年1,294.37万元相比,增加55.35万元,增幅4.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26.93万元(退休1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82.28万元(其中:24小时政务超市装修改造费12.99万元、工作服定制经费65.69万元、创文工作经费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64万元、事业运行4.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8.06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创文工作支出。
7、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支出数均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4万元,与上年29.18万元对比,减少5.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公务员退休1人,事业人员调入1人,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41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18万元,固定资产268.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04.1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0.84 | 272.18 | 268.81 | 0 | 0 | 0 | 268.81 | 0 | 0 | 1.1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放管服 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互联网+政务服务 指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
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指各级政府采取网络与实体结合的方式建设,为入驻中介超市提供资源登记、信息公示、人员管理、信誉推介、服务选取、合同管理、信用评价等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中介超市是各级政府公开选取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统一场所。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9901111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