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5701000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综合考评、劳资人事、干部管理、后勤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统筹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和党务工作。
(2)法规宣传科。宣传贯彻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配合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深化改革任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研究培育全区特色文化和旅游活动新品牌。承担依法行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法制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3)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办法和制度。监督各项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各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内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4)公共文化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化方针政策,承担全区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博物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5)旅游发展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旅游方针政策,承担全区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旅游公共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智慧旅游工作。承担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旅游厕所革命等相关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指导生态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6)产业规划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7)市场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承担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启动基础设施完善规划。将区级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提前谋划和规划,加强统筹协调,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北市区区级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含“五馆”)规划立项。 “十四五”完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集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于一体的区级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含“五馆”)建设,切实改变盘龙区“五馆”建设滞后的问题。
2、狠抓文化站室达标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列入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进行督办“军令状”,全力抓好“十三五”文化站室达标建设势在必行。将根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5]中办发2号)和省、市《意见》,以及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街道为实施主体,主动与发改、规划、城改、财政、民政、环保等相关街道沟通对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和困难,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全部达标。
3、实施24小时城市书房试点建设。开展城市书房示范店建设3个(150-300㎡)、小型个性化智能书房5个(30-50㎡);对已建成的5个街道分馆进行提档升级,对盘龙辖区较成熟的25个社区农家书屋进行提档升级。打造一批文化精神地标,为广大市民点亮一盏阅读之灯,提升盘龙区文化内涵,营造书香盘龙的氛围,引领昆明文化新风尚。
4、加快盘龙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健全旅游服务的标准体系、监管体系、诚信体系、投诉体系,建立企业信誉等级评价、重大信息公告、消费投诉信息和违规记录公示制度;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全域旅游,突出盘龙亮点,加快实现盘龙区旅游转型升级。
5、加快夜间经济示范点打造。进一步对有夜间经济发展条件的区域实施环境提升和亮化改造,加快完善交通等基础配套条件,着力加强管理的针对性,规划和打造能体现盘龙文化、丰富都市生活、形成城市品牌、有效扩大消费的夜间经济载体,推动商业设施、旅游景区、夜间经济街区“点、线、面”相结合,合理延伸昼间经济形态,加快提升夜间经济活力和规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6、加快推进盘龙区城市绿道建设。结合盘龙区实际情况,按照近期、中期、远期三段式分期规划实施模式,营造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通便捷,类型多样的绿道网络。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线,优化整合区域自然生态格局与生态资源,保护区域生态资源的完整性;以人文游览为主线,串联承载城市历史文脉,弘扬城市人文精神,激发城市空间活力;以慢行系统为主线,为城市居民提供游憩、娱乐的绿色开敞空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引领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将绿道系统打造成盘龙区绿色发展的新载体,以绿色廊道保护和串联生态环境、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地方风貌,同时,推动盘龙区城市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增加人口集聚力和吸引力,提高绿道周边土地的复合功能和综合价值。依托盘龙江、金汁河、东干渠-东三环,结合城中村改造项目争取启动盘龙区绿道建设近期项目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分别是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盘龙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昆明少年儿童图书馆、盘龙区文化馆、盘龙区文管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39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5.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31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2.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19年与2018年收入对比减少83.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改体育划出我局,相应人员经费、项目经费也随之划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37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67万元,占总支出的26.87%;项目支出3199.98万元,占总支出的73.13%。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37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2.29万元,占总支出的37.45%;项目支出3,360.73万元,占总支出的62.55。与2018年相比总支出减少997.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改体育划出我局,相应人员经费、项目经费也随之划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5.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4.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6.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改体育划出我局,相应人员经费、项目经费也随之划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9.98万元。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0.00万元。
2019年与2018年支出对比减少169.14万元,同比减少4.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改体育划出我局,相应人员经费、项目经费也随之划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19年与2018年对比增加27.09万元,同比增加22.58%。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结转资金20199年度没有、2019年机改体育划出我局,相应人员经费、项目经费也随之划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0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153.1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84万元;图书馆367.20万元;群众文化1,661.07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42.38万元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5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2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其事业单位医疗34.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47.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3.0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2019年度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97.4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2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3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72%。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86.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差异。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与上年对比无差异。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215元(其中局机关286,738元,参公事业单位292,4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体育系统划出我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期末资产(流动、非流动资产)总额1,853.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33万元,占比为65.18%;非流动资产为645.44万元,占比为34.82%。()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53.77 | 1,208.33 | 645.44 | 25.48 | 36.61 | 583.3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5701111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XLS20201022053501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