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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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核定、待遇享受;区属离休干部、民政代管人员医疗费报销;社会保障IC卡制卡、发放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的重点工作包括:
(1)组建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全区机构改革统一要求,确保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按时挂牌,并严格按《三定方案》,设置办公室、基金监督科和综合事务管理科三个科室,目前到位人员: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3名,共计6人。根据《关于设立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党组(党委)的通知》,组建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设党组成员3名,其中书记1名,成员已全部到位。
(2)完成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转隶工作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后,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由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划归盘龙区医疗保障局管理,完成人员的整体转隶工作,内设科室、职能、编制人数维持不变,仍为副科级独立法人单位。
(3)单位职能工作的完成
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区委区政府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上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工作。全力做好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健康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配合全市开展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建设“智慧医保”,配合全市做好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履行服务的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基金监督科、综合事务管理科。
2.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原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转隶为为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我局设置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基金财务管理科、参保管理科、费用审核一科、费用审核二科、费用结算科、信息管理科、综合管理科、监督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3.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40万元,占总收入的0.90%。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88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4万元,占总支出的41.18%;项目支出1,108.72万元,占总支出的58.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6.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8.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9%。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为保障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8.72万元。其中:
1. 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0万元;2.公共交通专项经费0.52万元;
3.公医经费721.47万元;
4.松华坝水源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366.73万元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等人员费用。
2. 卫生健康支出1,16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办公费、公医经费、松华坝水源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
3. 住房保障支出6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抚恤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福利费、交通费等支出。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46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45万元,固定资产24.25万元(原值64.66万元,累计折旧40.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87万元(原值1.10万元,累计摊销0.2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0.57 | 435.45 | 24.25 | 24.25 | 0.8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不涉及需要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1111
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3021037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