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二级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7月5日至2017年12月20日,盘龙区审计局对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二级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鼠街片区李家营以北,鼠街河北岸,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农田化肥流失控制工程、辅助设施、监测设施等。
该项目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地区[2013]1941号)文件及昆明市农林局《关于对<盘龙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二级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昆农复【2014】20号)文件立项建设,初设批复项目投资概算2 071.89万元。
工程于2015年1月29日开工建设,2015年4月25日完工,2015年5月26日通过竣工验收。云南喜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施工单位,中标价1 182.28万元,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为中标监理单位,云南省玉溪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为配方肥(A包)中标供货单位,昆明丰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配方肥(B包)供货单位,云南明德立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地膜中标供货单位,昆明丰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测土配方服务中标服务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设计单位。
二级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的实施,一定程度增强水源地二级区生态功能,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本项目由昆明市盘龙区农林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资金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项目报批、施工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完成。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但审计过程中发现人员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及多计工程价款和未编制竣工决算的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审金额1 450.36万元,审定金额1 371.10万元,核减金额79.26万元。建安工程费用报审金额为1 244.98万元,审定金额1 165.72万元,核减金额79.26万元。其他投资审定金额135.90万元。待摊投资费用审定金额69.49万元。2017年11月30日,累计收到建设资金1 720.00万元,其中:省级建设资金1 500.00万元、区级建设资金220.00万元;支付工程款及待摊费用共计 1 370.17万元,应付款0.93万元。
本项目到位资金1 720.00万元,与审定投资1 371.10万元比较,资金结余348.90万元。因本项目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子项目,项目资金拨款统一以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拨入,项目到位资金为区环保局根据到位数在全部子项目之间分配确定,故本项目结余资金应归还原资金渠道,与其他子项目一起调节使用,待全部子项目完成后如有结余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经审核,发现该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中由于工程量多计,定额套用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核减金额79.26万元。
四、审计建议
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实物资产的移交手续,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应按照投标承诺及时办理,并重视对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好建设项目有关立项批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监理资料、施(竣)工图纸等重要技术文件资料。
五、整改落实情况
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并按照审计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