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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1-332416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08 20:48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关于对盘龙区公车治理改革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
文号: 盘审公〔2019〕19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关于对盘龙区公车治理改革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1-08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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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经盘龙区政府审核、昆明市审计局批准的《盘龙区审计局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要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8月21日至10月31日,对盘龙区公车治理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盘龙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盘龙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公车办”、“区机关局”、“区财政局”)等6家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 审计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情况

2016年6月29日,云南省车改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及各县区随后按照方案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于2016年9月25日完成了对盘龙区车改方案的批复,盘龙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了对本区70家参改单位车改方案的批复。盘龙区共保留车辆(含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6辆(未超出昆明市车改领导小组核定我区留车编制数),取消公务用车403辆。

(二)公务用车处置情况

按照《盘龙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盘办通〔2016〕80号])及《盘龙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全区共取消公务用车403辆,涉及固定资产原值4977.6万元。取消车辆采取了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最终确定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为拍卖机构。取消车辆403辆中,经鉴定报废223辆;公开拍卖方式拍卖176辆;其他方式处置4辆(①2辆区公安分局车辆一辆发生自燃,一辆发生交通事故已无法修复,由区公安分局在办理完保险理赔后,做固定资产下账处理;②1辆公安分局车因在车改前被盗,将凭相关手续做固定资产下账处理;③1辆公安分局的车为保安公司资产,现已按要求归还保安公司)。

(三)公务用车处置收益和移交车辆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全区共鉴定报废223辆公务用车,取得报废收入9.99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款项尚未上缴区财政局;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拍卖176辆车,取得拍卖收入166.02万元,拍卖收入已于2017年7月上缴区财政局。

根据《盘龙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盘办通〔2016〕80号)及《盘龙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的相关工作要求,盘龙区除按政策规定留用的部分车辆外,其余车辆采取公开拍卖及报废处置。区改革取消车辆未注入盘龙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和节约支出测算情况

根据盘龙区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盘龙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盘龙区参改单位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为11 508.29万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为4 608.12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支出1 400.6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 865.4万元,公务出行租车费支出0万元,车辆更新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42.09万元。比改革前节约6 900.17万元,节支率59.96%,但未包含各参改单位在其他经费中开支的公车运行支出和城市间交通费。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盘龙区各参改单位严格按照《盘龙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车改工作,处置和移交车辆按照《盘龙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有序进行,涉改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各项改革工作目标基本实现。盘龙区公务用车改革严格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数额,严格补贴发放,无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对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未出现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经测算,改革后盘龙区2017年公务交通总支出为4 608.12万元,节约支出6 900.17万元,节支率59.96%。通过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缩,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出行得到规范和保障。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公务用车报废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9.99万元等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关于对报废车辆处置收益款项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的处理: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报废处置收入9.9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与《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四条“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不符。根据上述规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将报废车辆处置收益款项收入99 930元及时上缴财政管理。

三、 审计建议

(一)报废车辆处置收益及时上缴财政。

(二)公务车参改单位,按规定必须及时清理固定资产账目。

四、整改落实情况

对盘龙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计结束后,“区公车办”、“区机关局”等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决定和建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分别将车辆拍卖收入166.02万元于2017年7月上缴区财政局。报废车辆处置收入9.993万元于2018年12月13日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在固定资方面,按照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已经按规定逐步清理固定资产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