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坝中学和三十四中资源整合项目跟踪审计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并聘请云南上德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及其联合体昆明励德致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12月12日对茨坝中学和三十四中资源整合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茨坝中学和三十四中资源整合项目位于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龙泉路与白杨路交叉口。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9.50亩,新建建筑面积约50 888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47 428平方米,地下新建建筑面积3 460平方米,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包括2栋学生宿舍楼,教师公寓、食堂、连廊,电气控制室;二期包括综合楼、高中部教学楼。项目责任单位为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
2014年12月31日,《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5-35)明确该项目由区建投公司实施代建。2016年7月29日,区教育局与区建投公司签订了该项目的《委托代建合同》。
该项目一期于2016年8月31日开工建设。2017年9月1日,区建投公司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对项目一期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项目一期完成了体育馆、食堂、教师宿舍、1#连廊、1#学生宿舍、2#学生宿舍等项目各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等专业施工以及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增加的消防水池(含基坑支护)、消控中心、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泵房等工程内容。2017年9月8日,该项目一期工程取得了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
区教育局、区建投公司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按照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履行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
此外,由于施工单位所报结算工程量多计、错计、材料单价高报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应予纠正。同时,存在财务会计核算错误,应及时进行调帐处理。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本阶段跟踪审计,建设单位主要送审了项目一期的建安工程费及部分管线迁改等费用,送审金额7 728.36万元,审定金额6 794.97万元,审减金额933.3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款933.39万元
经审计,本阶段送审的工程费用中,由于施工单位所报结算工程量多计、错计、材料单价高报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933.39万元,审计决定对所报结算中的多计工程价款予以核减。
(二)关于会计核算错误205.59万元
区教育局支付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5.09万元、新型墙体专项费35.62万元、建设工程社保费164.88万元,共计205.59万元,区教育局将上述费用列入了待摊投资,存在财务会计核算错误。审计决定区教育局应将上述列入待摊投资的代垫款项205.59万元,从原核算科目中调出记入应收款。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对会计科目核算错误的费用及时进行调账处理。
(二)区建投公司应对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安全、完整,顺利移交。
五、整改落实情况
该项目的跟踪审计结束后,区教育局严格执行了审计决定,针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区教育局积极采纳,已按审计建议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