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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1-332423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08 21:02
名 称: 盘龙区财政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文号: 盘审公〔2019〕27号 关键字:

盘龙区财政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1-0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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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对盘龙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是全区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是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改革方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预算科、综合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农财科、会计监察科、绩效管理科、企业财务管理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12个职能科室及12个财政所。加挂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实有86人,其中:在职70人(行政人员26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退休16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盘龙区财政局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0.79万元。

2017年盘龙区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资金为145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40万元(事业运行71.94万元、行政运行404.98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29万元、住房公积金61.4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8.7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86万元);项目支出852.50万元(财政国库业务102.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0.5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00万元)。

2017年盘龙区财政局追加预算159.06万元(主要是盘龙区内部控制试点单位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的增加),追减预算99.89万元(主要是会计管理工作经费、财税库银工作经费减少),全年预算调整合计59.17万元。

2017年盘龙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批复情况: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7.07万元;总支出108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98万元(事业运行74.97万元、行政运行411.2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32万元、住房公积金73.0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1.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52万元),项目支出444.73万元(财政国库业务103.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8.0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00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7.00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0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0.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万元、其他支出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60万元)。

2017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14.15万元。

2017年盘龙区财政局预算执行率71.43%。

(三)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区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探索财政预算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细化落实征收主体责任,确保收入计划明确到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全区重点支出;抓好社会保障,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各项民生制度顺利实施,加强综改工作,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年度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实施财政监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投诉管理工作,配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完善国有资产配置及管理,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完善财政体制,全面抓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购买服务、国有企业的财政改革工作。

区财政局出台了《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工作用餐管理规定》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区财政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费0.08万元;差旅费支出8.39万元;会议费0.51万元、培训费3.99万元,以上费用合计13.57万元。

(五)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应收账款结余为0、预付账款结余为0、其他应收款结余为0.43万元(个人所得税待补扣)。

应缴财政款结余2.04万元(利息收入)、应付账款结余为0、其他应付款结余为377.12万元,主要是:征收机关收入目标考核奖励兑现347.30万元、应缴住房公积金16.01万元、房屋维修费3.34万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01万元、中咨海外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围保证金0.50万元、天隽洗车修理厂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中国人民财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履约保证金2.00万元、职工伙食费2.13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盘龙区财政局建立有《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试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试行)》等管理办法;相关资产均贴有固定资产条码,明确到保管科室和责任人。审计小组对盘龙区财政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抽查盘点,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数额为238.50万元,实际抽查固定资产数额为216.15万元,抽查数额占账面数91.00%,抽查发现区财政局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但也存在部分资产不达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待调减;部分资产已达报废条件,待报废的情况。

盘龙区财政局于2018年6月委托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对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鸿润会事专审字〔2018〕第027号),盘盈位于吴井路11幢一层铺面,面积76.59平方米,为钢混结构,房屋所有权证:昆明市房权证字第9812229号,该铺面相关价值无法确定,待评估后,按评估价值入账。

(七)住房基金帐套、会计服务中心帐套收支情况

1、区财政局住房基金账户2017年年初余额28.46万元,2017年共收到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0.09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结余28.55万元。

2、区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账户2017年年初余额7.96万元,2017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0.01万元,2017年7月12日销户,结余资金7.97万元已全额上缴区国库,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结余为0。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省、市、区相关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非税收入已按财政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基础不规范、部分支出未按相关规定执行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其他应付款-征收机关收入目标考核奖励兑现”以前年度结余241.84万元,结转2年以上,未上交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区财政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征收机关收入目标考核奖励兑现”结余241.84万元,区财政局应将结余缴入国库。鉴于区财政局已于2019年1月24日将结余款241.84万元缴入了国库,审计不再做处理。

(二)2017年累计使用无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人”发票报销餐费2.56万元。

区财政局2017年累计使用无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人”发票报销餐费2.56万元。鉴于经费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审计不再作处理,区财政局应规范经费支出票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不合规票据不予办理报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住房基金帐套“经费支出”80000.00元,年末未结转,长期挂账。会计服务中心帐套“其他应付款”科目总账与明细账期初、期末余额不相符:其他应付款科目总账期初余额1630.00元,年末结余为0;其他应付款科目明细账期初余额1190.00元,年末借方结余440.00元。区财政局应该按照会计基础规范的相关要求,对相应的会计分录和账本进行调账处理。

(二)使用单位公款慰问“挂包帮”、“转走访”帮扶对象3900.00元,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纪律规定不符。区财政局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困难党员等特殊群体进行甄别梳理,将扩大范围发放的慰问金退还单位。鉴于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0月23日将问题资金归还了原资金渠道,审计不再做处理。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存量资金的清理工作,对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应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确保经费支出科目准确,专款专用;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报销费用;对于能取得发票的业务,会计凭证后应附正规发票,不能单一使用银行扣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差旅费时,城市间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费用应附有报销人签名单据。

(三)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鸿润会事专审字〔2018〕第027号)的审计结果,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确保证实相符。

五、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于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针对提出的建议,区财政局已全部采纳并积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