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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1-335967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12 09:37
名 称: 盘龙区人民政府双龙街道办事处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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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人民政府双龙街道办事处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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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按照《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盘办通〔2020〕18号)的工作要求,双龙街道对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接受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批示、交办的审计整改事项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接受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双龙街道实际共 3 次接受盘龙区审计局审计,共涉及 6个问题。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0 个,专项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3 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0 个。通过梳理汇总,6 个问题已有  4 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2 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专项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 2019  年 9 月盘龙区审计局对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关于云南嵩明(小铺)至昆明(乌龙)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盘龙段征地拆迁资金审计调查)进行的专项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书文号(盘审决〔2019〕35号)。该项目我单位共涉及 多计征地及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1341672.57元问题的处理、多支付征地及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2846299.57元问题的处理 共 2 个问题,  1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1  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问题一:多计征地及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1341672.57元问题的处理。

经对双龙街道办事处报审的征地及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进行审核,由于费用重复计取、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征地补偿费用1011114.68元,多计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330557.89元,合计1341672.57元;与《小龙高速公路双龙段征地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合同约定不符。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应予调整”以及《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的规定,对双龙街道办事处多计费用核减。具体如下:

(1). 核减多计的土地补偿费用1011114.68元。

(2). 核减多计的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330557.89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审计决定书的决定核减合计1341672.57元,其中:多计的土地补偿费用101114.68元,核减多计的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330557.89元。

问题二:多支付征地及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2846299.57元问题的处理。

双龙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报审金额104049173.05元,审核认定金额10613000.48元,审核未认定金额2094500.00元。截止2018年9月30日是,已支付金额105553764.05元,应付未付金额36.00元,多支付金额2846299.57元(不含审计未认定金额2094500.00元)。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的规定,双龙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收回多支付的费用2846299.57元。具体如下:

(1). 收回多支付征地补偿费用2515741.68元。

(2). 收回多支付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330557.89元。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按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审计决定书的决定已收回款项合计1072987.89元,其中:

(1). 已收回多支付昆明英惠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费用119962.00元。

(2). 已收回多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用622468元。

(3). 已收回多支付测绘、评估、造价等第三方服务费用330557.89元。

未收回款项合计1773311.68元,为庄房社区歌乐子村小组、金盆村小组、龙潭村小组、小石桥村小组、庄房村小组等5个村小组的多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因2018年以前村小组已进行村集体所得的分红并兑现到村民手中,现村小组集体帐上无款可退,造成无法收回资金的情况。下步已向盘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力争早是解决此问题。

2. 2019 年 11 月盘龙区审计局对(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关于2018年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调查) 进行的专项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书(盘审决〔2019〕38-8号)。该项目我单位共涉及 关于财政存量资金82245.15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共  1 个问题, 1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0  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问题一:关于财政存量资金82245.15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双龙街道办事处2018年期末“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有结余两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合计82,245.15元,其中:绿化盘龙植树经费23,000.00元、中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31,500.00元、小石桥坝塘加固工程补助资金27,745.15元,应缴未缴财政。

上述做法违反了《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中“一、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四)关于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七)“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责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双龙街道办事处将上述财政存量资金82,245.15元上缴区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双龙街道办事处已于2019年11月22日上缴盘龙区财政局。

3. 2020 年 3 月盘龙区审计局对(盘龙区松华坝移民专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进行的专项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书文号(盘审决〔2020〕5号)。该项目我单位共涉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结转两年以上移民资金(双龙街道25335.12元)、未支付赵明柱安置补偿款14864.30元、未收回陆讯超面积安置款35695.77元。共3 个问题,  2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1 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问题一: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53433849.81元未上缴财政统筹管理使用(双龙街道结余25335.12元)。

上述两项与《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中“一、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四)关于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七)“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区发改委及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应将结余两年以上的资金53433849.81元上缴盘龙区财政,对于未完成决算的项目资金应完成决算情况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经费完成支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双龙街道办事处已于2020年3月18日上缴盘龙区财政局。

问题二:未支付赵明柱安置补偿款14800.00元(此处引用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表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双龙街道办事处已于2020年8月19日支付给赵明柱个人银行帐户。

问题三:未收回陆讯超面积安置款35600.00元。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双龙街道办事处相关经办人多次通知陆讯本人来交超面积安置款,但本人以无钱交为由,直今还未缴纳款项。下步整改措施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追讨陆讯超面积安置款35600.00元。

二、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批示、交办的审计整改事项

我单位共涉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批示、交办的审计整改事项 0 项,0 项全部完成整改,0 项未完成整改。

三、 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盘龙区人民政府双龙街道办事处

2020 年 10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