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政府双龙街道办事处关于盘龙区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李学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龙街道庄房社区办公用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庄房社区办公用房现有2栋,其中一栋建于1986年,经鉴定为D级危房:另一栋建于1992年,经鉴定为C级危房。社区2栋办公用房由于当时条件限制,设计不够合理,现已无法满足干部群众办公办事的功能需求,通过区级相关部门审批,已通过原址提升改造申请,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将其打造成为近郊涉农示范社区,拆除重建需资金预算200万元,2018年申请到的市级福彩公益金15万元用于对庄房社区下一步的提升改造工程,此件代表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都在提建议,由于资金缺口较大,短期内难以动工实施,目前项目暂缓。感谢李学伟代表对双龙街道庄房社区办公用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此建议于2020年 7月27日与李学伟代表进行了面商答复,李学伟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请各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并及时帮助解决。
联 系 人:李卓徽
联系电话及传真:67339190 67339514(传真)
盘龙区人民政府双龙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9 日
抄送:区人大代联委、区政府目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