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开发市级示范村龙嘴石村小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11月25日,对阿子营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的2016年扶贫开发市级示范村龙嘴石村小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位于阿子营街道办事处果东村委会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村内排水截污工程、文化活动场所、公厕、村容村貌整治等村内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8月31日,根据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5-74)精神,同意果东村委会龙嘴石、果东村民小组脱贫攻坚公共配套项目建设,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 390.92万元,其中龙嘴石小组915.42万元。2016年11月9日,根据区发改局《关于对阿子营街道果东村委会(龙嘴石、果东村)脱贫攻坚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6]139号)同意该项目实施,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 081.00万元。该项目由阿子营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工程于2017年1月9日开工,2018年3月14日竣工。
该项目的实施,美化了龙嘴石村的村容环境,改善了村民的居住条件,创造了美丽的乡村特色。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580.65万元,审定金额492.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9.89万元,待摊投资费用 42.75万元),审减金额88.0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对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存在工程量多计,定额套用错误等问题,导致多计工程建安费用88.01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建安工程费用88.01万元予以核减。
(二)该项目设计费用161 000.00元,在相关会计账簿上列支为“其他应付款/街道办其他应付款/农房改造资金”,其他支付款列支为“其他应付款/街道办其他应付款/扶贫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列支该项目资金。项目支出资金列支科目不一致。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在果东村小组脱贫攻坚项目竣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龙嘴石、果东村两个脱贫攻坚项目的最终决算金额如果小于已拨付资金,应将结余金额及时上交区财政。
(二)建议建设单位资金列支科目使用应一致。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尽快编制该项目竣工决算。
(四)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相关资料等进行归档,结余资金尽快上交区财政,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五、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扶贫开发市级示范村龙嘴石村小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很重视,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按照审计决定进行整改并按审计建议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