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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1-344378 主题分类: 改革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30 17:11
名 称: 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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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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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区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3项,合并实施74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13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一、 各涉及权限区级有关单位自行负责,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的事项,请积极对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事项承接的相关工作,确保接住管好、切实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并及时调整事项目录清单;对合并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二、 请区级有关单位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前,在各部门政府网站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三、 请区级各有关单位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20年9月1日17:00以前通过内网发送至区审改办。

联系电话:63146254


    昆明市盘龙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24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_(云政发〔202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