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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101-358279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27 10:11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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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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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体情况

2020年,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盘龙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报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局主要领导年内听取了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全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研究部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专项政务公开工作,为有效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职责

不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照《盘龙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将工作任务按职能职责分解到局旅游科、办公室、法规宣传科、计财科、市场科等内设机构以及执法大队、图书馆、文管所等下属事业单位,并对公开事项、内容及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层层压实,科室齐抓共管,形成了共同推进我局政务公开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

强化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有关流程。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编制完成《盘龙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公开力度

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年度计划规划等重要信息;旅游市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以及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本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相关信息500条。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政务新媒体矩阵共发布信息5227条。

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

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2

—14

5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381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重复申请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增加和细化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满足公众对文化和旅游部门政府信息的多方面需求。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