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现将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2020年,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反馈和奖惩等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高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123号金领时代小区1123号C2栋。邮政编码:650000。
(一)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切实把握制度先行。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科,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对正常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5件,均按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向申请人进行答复。收到市自然资源局转办的信息公开申请6件,区政府交办件1件、征求意见12件。2020年度全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到举报投诉,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以创新载体为手段,切实丰富公开形式。
一是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依托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有七个方面,即机构职能、法律依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行政执法、三公经费、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全年信息公开共计177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法律依据1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1条、行政执法5条、三公经费2条、通知公告11条、工作动态155条。二是注重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盘龙区新闻发言人制度》(盘办通〔2019〕29号)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实施方案》(盘政办通〔2020〕86号)要求,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成效。2020年9月10日,我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由盘龙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组织的“盘龙区2020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城市建设管理主题专场”,对社会关心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了解读,并通过主持人提问、记者采访、等方式细心解答了群众关心的热点政策和相关问题,加强了自然资源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及工作进展的宣传工作力度。
(三)以监督检查为标杆,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是关键,群众的满意程度是最终衡量标准。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方式,不断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0年我局承办了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件,协办件11件。此外,我局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区政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对重点建议、提案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1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1 | 1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4 | 1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区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差距,需要在新年度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对于全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宣传和引导,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数质量的满意度。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要对局内文件、政府信息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把符合要求的涉及焦点、热点问题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