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地方志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盘龙区地方志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区地方志办公室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重点围绕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规范编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同时办公室设专门信息员,逐级报送信息。
盘龙区地方志办公室立足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信息,群众可通过此端口对我区各职能部门,并作出满意度评价。对通过依申请公开提出的申请和意见建议,在办结后按要求时限答复,接受群众监督。
区地方志办公室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同时,注重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对信息员要求政治敏感性高,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较强,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落实各种培训学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信息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知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公开信访工作各项信息数量及分类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区地方志办公室部门政务公开处于薄弱环节,公众参与度较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不够规范、科学。
1.公开的内容单一。目前仅限于财政预决算公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公开事项。信访事项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中依申请向当事人公开。
2.重专项工作完成,轻长效机制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薄弱,缺乏全局规划和长效机制建设。
3.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一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二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做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
(二)改进情况
区地方志办公室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目录编制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建设,优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设置或升级改造有关查阅设施、设备,方便来访群众查政务信息。
2.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3.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实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解剖,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盘龙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