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盘龙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切实保障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应急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配常态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盘龙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数量和应急运输能力,组织修订完善有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对口、快速、高效、精准供应;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和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科学及时、顺畅高效;合理规划布局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为区应急平台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二、职责任务
各成员单位根据《盘龙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盘龙区应急物资保障预案》,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并由分工负责部门牵头,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共同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应急局:指导、督促全区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应急资源信息平台系统,统筹调拨自然灾害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盘龙区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方案或指导意见。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的投资计划安排 ,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的储备和粮油的储备、投放并保障应急状态下的市场供应;做好全区重要应急物资既有产能的利用和调度;组织、管理有关粮食企业做好定点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工作 。
区科信局:负责协调做好通信装备、设施和信息化系统等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配合做好应急物资大数据库的技术服务工作。
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负责公共安全类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和管理;研究制定盘龙区公共安全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方案或指导意见。
区民政局:负责善后处理等工作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区级主管部门的预算申报情况,将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并按主管部门提供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的资金需求和分配方案,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有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防震减灾局):负责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抢险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盘龙运管分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作物种子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森林防灭火、病虫害防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供应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
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研究制定盘龙区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方案或指导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方便食品等物资的市场监管工作。
区武装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盘龙消防救援大队、世博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灭火类、消防救生和救援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区红十字会:负责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储备管理和接收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盘龙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力保障等应急物资与装(设)备的储存和管理。
三 、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方式,由总召集人或者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
四 、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涉及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 ,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原文链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盘龙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