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盘龙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全文公布,欢迎查阅(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pl.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盘龙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2198号1-204室;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传真):0871-63100508;邮政编码:6502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盘龙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条例》《昆明市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昆政办〔2020〕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准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2020年,区属各责任单位通过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计23072余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1417条,通过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公开发布信息11655条。
(一)加强保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
1.明确责任分工。盘龙区结合机构改革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盘龙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盘政办通〔2019〕98号),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牵头抓和统筹协调作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盘政通〔2019〕6号),明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段超同志分管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盘政通〔2020〕4号),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与政务公开科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确定1名负责人,具体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
2.健全工作机制。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盘政发〔2019〕12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70号)、《盘龙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盘政办通〔2020〕92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新闻发布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86号),建立健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规范,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方面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业务培训。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3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7月30日,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按时参加“昆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又重点召集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单位集中交流,以培训学习促工作队伍能力提升,促政务公开工作成果转化,扎实有序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4.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年度综合考评内容指标,分值权重占4%,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考核,根据《盘龙区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并牵头开展年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反映工作实绩,考核评价程序经得住推敲,考核结果真实准确,为全区下步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
(二)编制目录,清单化管理政府信息
1.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中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18〕101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盘政发〔2019〕12号),在办文办会中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梳理并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发布《关于公布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盘政发〔2020〕6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建立行政规范性政府文件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
2.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制作、保存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实际,全面梳理全区各相关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公开权责清单、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组织机构”“权责清单”栏目,督促区政府系统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及时、准确公开各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以及在履职中产生的各项应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公开原则,引导群众、企业来访办事,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3.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管理。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70号),明确责任分工和编制时限,要求各编制单位按照先梳理后编制的工作思路,全面梳理本单位、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时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昆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与市级有关单位的协调联动,确保高质量编制完成区、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0月30日,区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盘龙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统一集中发布区、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高效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年度阶段性任务,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单位、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渠道和载体等,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巨大突破。
(三)围绕关切,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包括“公共资源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三大板块共69个子栏目,2020年以来,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关切,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布重点领域信息962条。
1.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信息发布专栏,紧紧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公开相关信息28条。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新闻发布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86号)和《盘龙区2020系列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有序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在“盘龙区2020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盘龙区城市机会清单发布会”上,沃磊区长结合盘龙区功能定位、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推进等情况,对区级出台的扶持政策——《盘龙区关于加快楼宇(总部)经济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盘龙区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复工复产的15条措施》《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进行深入政策解读,全面展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丰硕成果及经验亮点,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依托省、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34个部门的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标准化)、授权决定书等材料,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为体现“智能化”服务,开通“盘龙区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为办事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消息提醒、办事咨询、在线办理、过程查询、上门服务、满意度评价、监督投诉等定制化业务。持续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积极作为助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着力做好实施减税降费、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全区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机构)共3类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认真清理审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区属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数据,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3.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栏目并通过科普作品、图文宣传等形式宣传推广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强化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18条。
4.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等信息,持续做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经济财政状况以及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措施等信息公开力度。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经济和社会展统计信息”等栏目,区属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在对应栏目发布有关政府信息,以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5.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政办通〔2018〕155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18〕202号),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街道社区公示公告栏等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18〕20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等信息;深化医疗服务、疫苗监管、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
(四)对焦诉求,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1.规范接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查阅相关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包括互联网渠道(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接收、办理程序严格遵循工作规程,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答复形式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形式始终坚持便民原则,出具答复书内容规范、答复主体适格、形式要素及内容项目完备。2020年度,全区政府系统单位共计接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62件,其中上年结转继续办理1件,本年度新收61件,申请信息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统计信息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办结61件,延续下年继续办理1件。
2.妥善处理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规为依据,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妥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率。2020年以来处理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2件,其中纠错1件,维持结果1件。
(五)统一发布,规范公开平台和渠道
1.推进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以《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为遵循,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严肃管理纪律,根据政府信息内容项目特点、公开对象和公开形式等,科学调整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整合重复性栏目并按照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跟踪,杜绝僵尸栏目、空白栏目、过期无效内容页面等问题发生。第三方监测机构切实加强技术支撑,对网站栏目加强监测、扫描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水平。
2.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开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强化常态监管,在全区政府系统开展常态化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和交叉检查。2020年以来,区政府办公室按季(月)组织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与交叉检查4次,从开办单位源头上切实排查风险问题,多方监测、督促,精准击破政务新媒体管理中的开办随意、运维无序、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2020年10、11月,根据要求,扎实做好我区政务新媒体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系统”“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34个,以系统数据为基础,初步实现黑、白名单管理,切实引导新媒体有序发展。
3.推进市(区)长热线及时接办。区长热线办工作人员及时签收市级平台转办工单,认真分析研判并转交办相关单位,实时跟进办理进展,严格落实办理时限要求,切实为社会公众和企业组织提供准确政务信息和服务。2020年,区长热线办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一号通平台承办19972件,通过区长热线电话受理并办结701件,通过领导信箱受理并办结10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6 | +47 | 120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事项 | 147 | -10 | 40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10 | 0 | 9390 | |
行政强制 | 136 | 0 | 45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71 | 3161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58 | 3 | 0 | 0 | 0 | 0 | 6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 (一)予以公开 | 18 | 1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58 | 3 | 0 | 0 | 0 | 0 | 6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文件公开属性要求落实不到位,公开不及时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单位政策文件解读“三同步”要求未完全落到实处,解读材料把关不严,解读深度和解读形式有待拓展。三是区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仍需进一步梳理整合,部分功能设计有待完善和优化;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未严格执行,关键词语、错字漏字情况仍然存在。四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开通区级各单位线上受理平台,群众申请政府信息的便捷性仍需提升。针对问题,2021年盘龙区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文件公开属性审查,督促相关单位对主动公开文件依法及时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按照“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同时不断丰富解读形式,让政策文件更形象、通俗、易懂;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和渠道,整合政府网站栏目,优化功能设置,利用好政务新媒体优势,促进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