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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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区长 马 伟
不再负责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工作。
不再协助段超常务副区长分管区应急管理局,不再兼任盘龙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
不再联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副区长 刘晓航
增加负责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工作。
增加协助段超常务副区长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兼任盘龙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
增加联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区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