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 17:02
字号:[
大
中
小
]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区政府领导的分工作相应调整,现明确如下: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汪洪忠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土地征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民族宗教、政府自身建设、外事等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审计工作。
兼任盘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分管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昆明市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云南盘宸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欣力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区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