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昆明市盘龙区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的22条措施》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全会、经济工作会及“两会”精神,聚焦关键重点、紧盯目标任务,拿出过硬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持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接省22条、市20条稳增长政策,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经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意见建议后,对比往年资金绩效评估、政策扶持措施,充分酝酿,反复修改,经过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审定后才正式印发执行。
二、今年政策亮点
“盘龙区22条措施”和往年出台的稳增长措施是一脉相承的,都是要突出政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持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群众美好生活的初衷和责任。同时,今年的政策与时俱进,不断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紧扣经济社会的发展热点。如新增“加快培育线上消费”“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速城市更新改造”“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支持辖区企业开展区块链、5G、VR /AR、大数据、人工智能、刷脸工程、物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等方面扶持政策,保持政策与市场的灵敏度。
(二)回应市场主体的重点关切。如“强化前期费保障力度”“强化项目要素保障”“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增强政策与市场的契合度。
(三)加大扶持政策的力度广度。如第四条“壮大发展建筑业”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5-20万不等的奖励标准,新增对专业承包一级的奖励;新增新落户入库的建筑业企业当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达一定量的,分四个档次给予奖励, 提高奖励扶持政策的含金量。
三、政策的适用范围
享受本扶持政策的市场主体,原则上统计、纳税关系应在盘龙区。对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税务评定等级为D级的、被列入信用黑名单、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享受政策。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已设置具体期限的措施外,其余措施有效期为2021年全年。
原文链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