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招标投标标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招标投标标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市、区关于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有关工作,结合区政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认真准备抽查相关业务资料,协调执法人员,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断提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成效。
(四)“谁抽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依法惩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必须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建立“双随机”名录库
(一)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抽查对象随机抽取名录,将符合对象作为抽取抽查对象,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抽查对象。确保监管对象齐全,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抽查任务的需要从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人员。
(三)加强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抽查对象齐全、抽查人员合格。
三、建立统计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抽查对象下列事项进行抽查:
对区发展改革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环节的招标人、投标人、代理公司、评审专家进行监管。
四、随机抽查的范围和工作流程
(一)抽查范围
抽取在盘龙区招标并达到公招限额的2个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代理。
(二)名单抽取和派发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抽查对象。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从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人员。
3.被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随机匹配,并派发到抽查人员。
(三)组织实施
1.由盘龙区政务局组织实施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在盘龙区招标并达到公招限额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代理进行实地抽查。抽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告知抽查的依据、内容和要求。
2.抽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抽查;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来源;应当规范现场抽查记录,向抽查对象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填写《现场抽查笔录》并由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的签字或盖章,笔录内容要全面、客观、完整;要运用电子化手段对抽查过程留痕。
(四)抽查结果公示
对单个抽查对象抽查结束后7日内,由抽查人员对抽查情况作出抽查报告,包括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结果。如果抽查未发现问题或是良好信息,由具体负责抽查的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中,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如果抽查中发现问题,需进一步补充证据、完善程序的,应及时依法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案查处,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事项,工作人员若出现超时限处理,情节轻的给予警告和纳入本月绩效考核并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小组,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抽查力量,不断提高抽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组长:周英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正文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吴皓荒 盘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科科长
鲁双美 盘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科副科长
高严平 盘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科科员
何宇超 盘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科科员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抽查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抽查对象实施抽查时,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抽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结合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抽查人员培训,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5日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招标投标标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