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及申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1-10-2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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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回复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购买服务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转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请予审核盘龙分局政府购 买计划的函 》已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盘龙区政府会议纪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及申报服务”所需资金 199.5 万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两项指标统计调查服 务”所需资金 21.6 万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传汇报片 拍摄服务”所需资金 40 万元,共计 261.1 万元,从盘龙区财政拨 付资金中安排。
二、实施中涉及的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事项,请 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1 年版) 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 115 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 〔2020〕 9 号) 等规定执行。
2021 年 10 月 11 日
(联系人及电话: 白佳 63526823)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回复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购买服务的函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区4个)
(第161期)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