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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10-45118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2 17:20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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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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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设11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加挂健康产业办牌子)、财务科、人事科教科、法规和综合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牌子)、医政科(加挂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加挂区老龄委办公室牌子)、妇幼家庭发展科、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

4、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

9、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相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办公室职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

11、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14、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的日常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8、负责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需求评估、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9、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固定资产投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区政府下达任务数6亿,市卫健委下达任务数3亿。年末,完成固投任务5070万元。

(2)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年初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数2个。目前已完成1个(昆明娇点美容医院),昆明旭美人美容整形医院正在积极对接,待医院完善工程发票和验资报告后即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2、上级下达指标完成情况

(1)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8‰以内。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

(3)推进献血工作任务完成率为59.64%。

3、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放松

区卫健系统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控工作要求,全员上岗联动,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本土聚集性病灶,未出现陆路边境、航空口岸输入性二代病例;医疗机构未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无院内聚集性病例发生,辖区内未发生本土聚集性病例。一是及时响应,紧急动员部署,全面落实行业主责,成立了区卫健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全面排查,精准做好重要场所、重点人员管控,实行健康码排查管理,全覆盖推广使用“云南健康码”小程序,截止目前,共排查覆盖82万余人次,健康码系统内入库人数1340961人,核验处置红码人员3661人,累计集中隔离685人。三是常态管控,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复学。有效合并人员,形成专业常态化工作机制。从全区医疗机构中抽调疫情指导员分赴企业、工地、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指导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加强预检分诊、发热病人管理。各医疗机构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首推“医站到家”公众号与家庭医生APP关联,实时线上动态掌握发热购药人群,推动疫情排查工作全面覆盖。五是常态化的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制度,自10月15日起,对辖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文旅行业、冷链物流、冷链仓库、外卖、快递、出租车等重点行业,每半月开展1次核酸检测,保障重点场所和人员的安全。

(2)医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城乡统筹,均衡发展;提升水平,注重内涵;公平可及,保障健康”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科学调整和优化医疗机构设置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布局、规模,探索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发展比例,积极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和政策倾斜。截至目前共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63家、变更登记67家、注销登记41家。二是持续增加卫生医疗资源总量,截止目前盘龙辖区内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35家,其中区卫健局审批605家,卫生技术人员11019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4305人,注册护士5438人,辖区总床位7125张。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改革医疗服务模式,构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以盘龙区人民医院为中心,向上与三级医院签订转诊协议,向下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转诊协议。同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省、市、区级医院签署双向转诊协议,落实分级诊疗工作。目前,区人民医院已与昆医附一院等省市6家三甲医院以及39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了转诊协议,已按签署协议内容开展相关转诊工作。截止9月,区人民医院向上级医院成功转诊85人。二是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我区自2010年2月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已100%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截至11月30日,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6267232.235元,采购非基本药物1634226.46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为79.32%。区人民医院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药11993491.07 元,采购非基药8508726.61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为57.54%。区中医院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药1497657.5元,采购非基药1123219.62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为57.14%,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均已达标。

(4)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逐步提升

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单位。二是完成盘龙区2020年全区社区诊断和慢病危险因素监测项目,按计划开展2020年慢病危险因素调查。三是抓好疫苗接种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预防接种工作保持和巩固人群免疫屏障不容松懈,一年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国家要求。四是传染病防治措施有力,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继续抓好流行性感冒、水痘、风疹等传染病监测和流调工作,截止10月未发生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生乙类传染病13种共872例,累计报告发病率104.57/十万,较去年同期1010例下降13.66%,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五是继续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卫生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做到及时补充更新。修订完善《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盘龙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设立80人(AB角)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成立区级卫生应急专家库,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六是积极推动职业健康工作,将辖区内7家企业纳入尘肺病重点行业治理范围,调查98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监测12家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协同配合随访尘肺病患者122人。七是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动态管理2011至2020年(除2012年)慢病示范区工作台账数据并录入,完成盘龙区2020年全区社区诊断和慢病危险因素监测项目。八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集检测40件学校周边的既食食品样品,县级以上监测哨点医院规范上报1302条病例信息、308条标本信息(其中17例阳性标本)。九是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预案,组建80人(AB角)卫生应急队伍,遴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临床救治丰富工作经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成立区级卫生应急专家库,进一步补充完善区级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资料库。

(5)妇女儿童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有序开展妇女保健工作。截止10月31日,全区孕前优生检查596对,婚检率97.59%。二是排查育龄妇女情况。拉网式筛查辖区内育龄妇女孕情两次,掌握了户籍内62792名育龄妇女信息,筛查出1339名孕妇,建档管理1278名。三是强化孕产知识教育。规范开办盘龙区孕妇学校,配专职孕妇学校老师2名,对孕妇进行孕期营养、疾病预防、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自然分娩等授课,全年开课16节。四是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对全区122所幼儿园进行入园体检、定期体检,卫生保健督导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体检14000名入园儿童,定期体检9191名,转诊321名眼病小儿。初评审9所新申请卫生保健合格证的机构,复评审5所合格证到期的托幼机构,专项督导农村23家托幼机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五是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质量,完成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创建。截止10月31日,全区孕产妇死亡率12.83/10万,婴儿死亡率1.2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前筛查率74.39%,妇女常见病筛查率74.39%,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9.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6.2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7.59%,农业人口住院分娩补助77人。

(6)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优化电子健康档案面向个人开放服务渠道,截至目前,累计登记高血压患者40739人,累计建档并管理38267人;高血压患者任务指标完成率为:86.97%,规范管理率81.98%,血压控制率为67.63%;累计登记2型糖尿病患者15592人,累计建档并管理12770人;糖尿病患者指标完成率为:85.13%;血糖控制率为56.54%;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123869人,完成自理能力评估41475人,完成率33.38%,体检37677人。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979人,管理率90.85%;面访1749人,体检985人。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预拨,共计拨付了4752.5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专项经费421万元。

(7)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做好宣传引导、生育服务、母婴保健、执法规范等保障工作,引导和鼓励家庭依法有序生育。截止10月,全区共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2057本、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649本,办理三孩《生育服务证》65本。二是全区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区2020年符合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对象1098人,发放541.08万元;符合享受市级特别扶助1098人,发放263.52万元;符合享受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41户,发放15万元;符合享受奖励扶助对象1181人,发放120.36万元;符合享受昆明市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补助1200户,发放130.76万元;符合享受农业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1人,共补助10.4万元。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4801人,发放26.5575万元,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助10352人,补助187.435万元。符合享受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669人,发放37.486万元。

(8)卫生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推进盘龙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上线“银医通”自助系统,实现网上预约挂号和看病就医服务;上线盘龙区人民医院云南省电子健康卡,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卡(码)通”;投入使用自助设备8台,有效缓解病人排队等候问题。二是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启用“疫苗全程追溯信息系统”,实现疫苗全程追溯,同时区疾控中心综合应用云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查询和AEFI(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系统线上处理疫苗引起不良反应的问题。三是推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功能与应用,搭建了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互动平台,在线提供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并不断完善健康咨询、预约转诊、廷伸处方等服务方式,现已推进便捷有效的网上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9)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防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继续落实目标责任制,将防艾工作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考核。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逐步形成以专业机构为指导,各部门共同协作的长效宣传机制,积极开展针对学生、校外青少年、孕产妇、农民工、流动人口、单位职工和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宣传教育1920次,发放防艾宣传资料15000余份,覆盖人群30000人次。三是继续推广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建立两个清洁针具交换点,发放安全套3737只,发放宣传材料2044份,服务1479人次。四是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整合服务及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截止10月,接受婚前保健人数4835,婚前接受HIV抗体检测人数4835人,婚前接受梅毒检测人数4835人,孕产妇HIV、梅毒和乙肝检测21723人。五是努力完成“三个90%”目标,截止11月,全区发现并存活艾滋病患者2405人,发现率90.4%,治疗率91.5%,治疗有效率为97.6%。六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艾滋病病人给予关怀救助,完成随访和关怀救助152人。

(10)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一是在疫情阻击战中,组织辖区12家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消毒、除四害”运动,全区共投入54.45万元经费,组织30283人次,出动车辆1098次,发放灭鼠药1480千克、灭蟑胶饵400支,粘鼠板4800片,整治集贸市场63个、车站45个、背街小巷578条、城中村(城乡接合部)57个、建筑(拆迁)工地37个、老旧居民区453个,清除垃圾4845吨,清理污水沟20780米,清除四害孳生地3344处。二是积极推进“7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区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98个,组织户外宣传活动5次,宣教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画30000余份,微信公众号开设“七个专项行动”专栏推送知识800余条,在辖区重点区域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科普视频1800余次。抽样检测137家公共场所消毒情况,对2家客运站消毒26次累计消毒车辆576辆,监督检查住宿场所656家、医疗卫生机构318家、电影院3家、学校203家、体育场所1家、商场1家、学校食堂36个、文化娱乐场所9家。

(11)重点民生项目有效实施

一是完成公共场所AED设置。制定《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会议、联络沟通和协同配合机制,结合实际,在我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175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安排14人参加市级AED师资培训,组织1750人参加AED使用人培训。将AED 配备位置分享到一部手机游云南、百度地图等APP,以便突发情况下查询使用。二是在全省率先试点实施智慧社区“三高”慢性病管理项目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等民生工程。建设了盘龙区精准医学检验中心和北辰健康自助健康小屋,建立了2个社区筛查点,6个流动筛查点,截止10月,查点完成筛查21562例,完成建档筛查22579人,完成随访22322人次,完成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完成1433人次,2249例新生儿免费享受耳聋基因筛查服务。

(12)卫生监督执法有序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权责,积极推动执法事项及人员力量下沉,树立服务基层意识,强化职能作用,及时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制度,着力配合街道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实现执法服务基层“下沉”“治理”“增效”“督导”,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止11月,我局参与网格化管理共计出动人员634人次,日常监督检查公共场所773户次检查学校67户次,检查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130户次,医疗机构共计223户次,开具意见书88份。

(13)积极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措施,优化许可准入服务。贯彻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将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取消二次供水年检。二是实施“一窗式”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简化办理手续,全年受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医疗广告、毒麻药品印鉴卡各类许可收件15278件,办结15278件。三是依法办事,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文明、程序完善,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卫生许可证907户,标准建档率100%。四是圆满完成2020年“双随机”工作监督监测指标,开展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二次供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的“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年度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总数357家,任务关闭58家(公共场所58家),监督完成率100%,监督完结率100%。

(14)持续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一是4个涉农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部达标。辖区内10家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结合盘龙区实际情况,将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扩大到32种,全部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并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应签尽签”和“谁签约,谁负责”原则,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截止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共筛查大病患者1666人,救治1666人,救治率100%。家庭医生签约建档立卡人员4967人,城区外地建档立卡人员1560人。三是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滇源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顺利通过市级甲级乡镇卫生院验收,滇源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松华卫生院的慢病管理中心通过区级验收。四是精准开展水源保护区“健康大篷车”巡回医疗活动,截止9月,已完成“健康大篷车”精准巡诊活动39次,精准诊疗2361人次,免费发放17万余元药品。

(15)推进人才工作

一是挖掘和保护我区中医药传承队伍和人才资源宝库,截止目前我区共有68名师承人员进行中医师承备案,14名人员通过2019年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二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成区人民医院游元鸿名医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完善青云、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基层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6名中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完成带教人员35名。三是完成2020年昆明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及2020年盘龙区公务员录用工作,共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43名,新录用公务员1名。完成盘龙区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并确定选调公务员1名。四是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完成2020年2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就业安置。

(1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三会一课”和主题教育制度,2020年局党委班子召开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8次、讲党课9次,基层党支部书记讲党课30次。抓好主题党日活动、书记上党课、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按要求开展好问题查找和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引领,树立行业风尚。“云岭先锋”APP激活率达到90%以上,组织党员1000余人次参加“云岭先锋”夜校学习。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组织90%以上党员集中培训3天(24学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轮训,完成党组织书记100%参训。三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狠抓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加强阵地建设,营造红色氛围。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带动整个系统党建工作。四是强化示范带动,扎实开展“三亮三树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活动,完成区人民医院、区妇幼健康保障服务中心品牌支部申报。持续推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以党建引领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全年“两新”组织党建新覆盖三家单位。五是夯实党员队伍建设,按要求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全年完成17名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2、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昆明市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4、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6、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7、昆明市南屏口腔医院

8、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

9、昆明市盘龙区双龙卫生院

10、昆明市盘龙区松华卫生院

1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卫生院

12、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卫生院

13、昆明市盘龙区龙泉中心卫生院

14、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卫生院

15、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4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19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85.14万元,占总收入的54.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325.33万元,占总收入的32.3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8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3.0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了4363.43万元,增幅11.8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疫情相关项目收入增加;二是基本公卫等项目资金的财政收入增加三是医院、卫生院的医疗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55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49.52万元,占总支出的59.78%;项目支出15,909.34万元,占总支出的40.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067.63万元,增幅8.4%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二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自然增长、医疗卫生事业支出等方面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49.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2.86万元,减幅5.7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疫情影响,盘龙区人民医院事业收入下降,相应事业支出也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86.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6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09.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0.5万元,增幅39.45%,主要原因分析是疫情防控项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2%。与上年对比增加3349.32万元,增幅17.51%,主要原因分析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40万元及食品安全监管2.0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51.98万元,社会福利支出247.3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6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036.96万元,公立医院13899.7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314.72万元,公共卫生15411.04万元,中医药25.3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545.2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38.43万元,医疗救助31.93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5.0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34万元,支出决算为25.88万元,完成预算的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6万元,完成预算的6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0.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控制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减少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01万元,增长1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7万元,增长1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9.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的次数增加,相关运行维护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6万元,占96.84%;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占3.1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部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盘龙区内外卫生健康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工作、应急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学习交流、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车辆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27207.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83.95万元,固定资产9270.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10.62万元,无形资产253.91万元,其他资产8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88.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6.5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0项,账面原值423.7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6597.71平方米,账面原值1994.6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0.7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207.79 

16583.95 

9270.01 

5027.28 

226.44 

1420.29

2596 

0 

1010.62 

253.91 

89.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2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11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决算公开20211022094611490